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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黑店

看到公孙靖涂仓皇逃窜的背影,云藏锋哈哈大笑,对胡璃说道:“小胡璃啊,不战而屈人之兵,天底下我看就你一个可以这么厉害了。”

胡璃重新把黑袍罩到头上,笑容苦涩,眼神却无比清澈,看着云藏锋说道:“公子这是在夸赞胡璃呢?还是在挖苦胡璃呢?”

云藏锋这才想起来自己做了一件多么蠢的事情,恨不得狠狠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这张贱嘴总是不合时宜说出不合时宜的话来。回想了一下,这一路走来胡璃的心情好了不少,主要是因为一路上只有二人相依为命,就好像是回到了刚刚从九五城离开的那一段时间。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云藏锋下意识的认为胡璃对于之前的伤已经释怀了,更可能是他已经习惯了这个样子的胡璃,甚至连胡璃身体受伤,心灵也受伤的事情都给忘记了,所以才能够做出这样的蠢事,说出这样的话来。

“小胡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云藏锋想要向胡璃解释一下,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做错了说错了就是错了,无论是解释还是陈述一个事实,听上去就像是一个个借口,让人生厌,更何况云藏锋根本想不到什么好的理由来解释。

胡璃善解人意地笑了笑,说道:“也没有什么啊,这段时间从西疆国走到祖龙山脉,我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眼光。公子,其实我想了很多,甚至让我自己感觉现在的我不是我了,而是一个十分陌生的人,但是我还是想通了一件事,我这张脸本身就是给公子看的,只要公子不嫌弃,无论它是丑陋还是美丽,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对吧?”

听了这些话,云藏锋点了点头,咧嘴一笑。他自己心里面很清楚,最开始在西疆国王都,那个时候胡璃刚刚受伤,他其实心里面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的,因为毕竟有一种落差。后来经历的生生死死越来越多,一直待在一起,云藏锋就开始觉得这个样子的胡璃和平时的胡璃也没有什么差别。

红粉骷髅,有时候佛家的禅语还是很耐人寻味的。喜欢一个人究竟是喜欢什么呢?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一个标准的答案来,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吧。或许有人会因为外表去喜欢一个人,但是永远不会因为外表跟一个人在一起吧,能够厮守缠绵的,终究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灵魂。

云藏锋摸了摸胡璃的头,说道:“知道了,我以后也不会这么乱说了,有些时候是有一些得意忘形了,这对我自己的修为也不好。走吧,还有一段路就要到西星山脉了,西星山脉过去不远应该就能够看到昆仑了。”

两人再次驱马前行。人永远无法预知未来的事情如何,即便是世界上真的存在着造世主,造世主也不能够完全掌控着一个人的命运,否则我命由我不由天就成了一句笑话。世界上有太多需要去深思,却越深思越感到恐怖的东西,好在身边总会有一个或者两个人那么坚定的陪在身边。

西星山脉乱如星盘,由于山峰太多,大多数又是各不联系的孤峰,所以让人很难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聚居下来。不过,人类的智慧总是无穷的,在西星山脉脚下,村庄和民居

也像是星盘一样散乱分布,依山傍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穷山恶水多刁民,说的可能就是西星山了。跟齐名的祖龙山脉不同,西星山脉并没有那么充沛的灵气,很多山都是光秃秃的,只有一些低矮的树木,灰暗的树皮光是看上去就死气沉沉,让人心里面不舒服得紧。

数年前,在江南的一座小城,云藏锋在一家酒肆里面曾经见到了一群游历汉唐的马队。云藏锋喜欢饮酒,也喜欢结交朋友,那一群人坐在那里不断吹嘘着自己游历的所见所闻,云藏锋听得有趣,借着酒劲便到了那桌上,与这群各行各业十分混杂的人攀谈起来。

那一次就说到了西星山脉这边有一家做人肉包子卖的黑店。讲述这个故事的人是一名负笈游学的年轻人,据他自己说,他的理想就是要走遍汉唐王朝的名山大川,写下一本可以流传千古的游击,如果可以,也要在山水之间寻仙访道,看看那仙人的世界。

那年轻人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那西星山脉。那一天,天色已晚,天色昏昏沉沉,又热又湿,恐怕有暴雨将至,年轻人放眼四野,也没有可以落脚之地,身后的竹制背囊当中装着许多这些年来一点一点攒下来的书稿和贴身衣物,如果是在大雨当中走一趟,恐怕墨迹晕开,不仅仅是书稿不能看了,衣服也毁了。

好在没有走出多远之后,他就碰上了一个担柴赶路的老樵夫。山中寻路,不是问道于山中猎户就是问道于老樵夫,年轻人暗道自己的运气好,在这紧要的十分遇上了一个熟悉这边地形的人。

年轻人上前拜会道:“老人家,小生这厢有礼了。”

那担柴老人根本不理会这个操着外乡口音的年轻人,只是从他身边径直走过。年轻人看得真切,那担柴老人并不是一脸的戒备,而是不屑,根本打心眼里面不愿意和这个年轻人打交道。

但是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那个时候正处盛夏,即便是申时过了,也不应该是如此黑不溜秋的天。年轻人心里面着急得很,也就不在意那担柴老人是不是对他有什么偏见了,索性快步上前,短了那担柴老人的路,问道:“老人家,我不是坏人,拦路也是无奈之举,我想请问这附近是否有什么可以避雨的地方,如果没有,能否到老人家家中歇一会脚?”

那老人抬头看了看天,黑云翻涌,滚滚向东南而去,叹了一口气,还是没有说话,用肩膀开路,挑着的柴火将年轻人推开之后便继续前行。年轻人无奈之下大喊了一句:“老人家若是能够指点两句,小生这边还有两粒碎银子,愿意孝敬老人家。”

听到有银子,这老人终于是回过头来,单手伸出,那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年轻人对老人家如此见钱眼开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终究没有口出不逊之言,并且还挺能够理解的。

从怀中摸出两粒自己也并不多了的碎银子,约莫一二两,放到了老人家的手心。老人家用牙咬了咬,才开口说道:“你一直往山上面走,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就能够见到有一家客栈,你到那里去住吧,老头子家里又破又小,恐怕容不下你这个后生。

担柴老人说完了就走了。年轻人顺着老人家指的道往山上走,没有想到还真的就碰上了一家客栈。见到客栈之后,年轻人的脸马上就黑了下来,这山上山下只有一条路,只要年轻人接着往山上走,必然就能够见到这个客栈,平白无故花了将近二两银子,就换来了一个只要自己走一走的就能够看到的消息,实在是亏大发了。

不过年轻人的心态着实不错,想了想,破财消灾,没准这丢了的二两银子就能够给他换来一场福缘呢。

那客栈是靠着山体修建的,有一半都隐藏在山体当中,客栈的大门就藏在两块巨石的中间,难怪年轻人之前没有看到。客栈门口半闭,想来是因为此处人烟稀少,并没有什么生意,所以干脆开一半掩一半。

门口巨石上面不知道靠着什么高人给开了一个洞,洞中插着一杆酒旗,油腻得很,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散发着一股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烧过之后的腥臭味道。门前一滩血迹,遍地鸡毛,想来是客栈当中刚刚杀了一只鸡。

想到马上就能够喝上一碗香浓的鸡汤,吃上两个鸡腿,年轻人肚子不禁咕咕叫了起来,摸了摸怀中仅剩的几粒碎银子,年轻人舒心地笑了笑。敲开大门,开门的是一个丰腴的中年妇人,模样生得俊俏,眼眉含春,那股子只有成熟女人身上才有的韵味更是勾人,穿着也十分暴露,胸前两团白花花的肉都露出半球,让饥渴的年轻人狠狠咽了一下口水。

在台前办了手续,交付了押金,年轻人才有余力去打量这个开在半山腰的客栈。客栈分为上下两层,因为挖空了山体修建,天顶上面都是一些石头,用男人腰杆一般粗的巨木横竖支撑着,上面还有一些铁钩子,年轻人猜测是用来熏制熏肉腊肠一类东西时使用的。

上面一层是客人居住的房间,都是在孔洞里面,用木块一类支撑起来的。将东西放好,看了一下周围环境,肚子更饿了,索性下楼唤来老板娘,问道:“有没有什么吃食?”

老板娘很快便端来一碟酱牛肉,一份小笼包,一碗打卤面,到也算是丰盛。年轻人对吃没有什么讲究,只要填饱肚子就行,这样上菜反而是最实惠的。上完菜之后,老板娘还顺势往年轻人的怀里一倒,声音绵软地说道:“吃饱了饭,要不要吃一吃我啊?”

年轻人面皮薄,急忙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说一句。兴许是见年轻人无趣,老板娘笑呵呵地扭动着腰肢走了。

负笈游学的年轻人家里面也是有些底蕴的士族,吃饭讲究一个细嚼慢咽,年轻人即便是出门在外也改不了这个从小养成的规矩。先吃了两片切薄煮入味的牛肉,然后把包子掰开,不曾想这一下子,差点让他把吃进去的东西全部都吐了出来。

那包子中间包着的还有一根人的手指,不如同成年人的手指粗壮,反而纤细,像是一个婴孩的手指。

一股翻江倒海一般的恶心从年轻人肚子里面涌出来,但是看到了那老板娘含春美目朝他看过来,他心里面一慌,生怕被发现了,将那包子囫囵吞下肚子。味道还是不错,只是再也不敢多吃,急急忙忙回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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