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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贩卖团伙(一)

林枫走在来时的道路上,太阳已经渐渐偏向西边,晚霞的红光照耀着大地,周围的一切就像被披上淡淡红衣,一切都是充满了魅力,这份美丽是在墓地里面不能看到的。

林枫回过头看着逐渐消失的虫洞,不禁为雪琪和墓主流露出淡淡悲伤,他们只要还留在墓地,那就永远不可能看见着美丽的晚霞。

“呃...”

林枫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他感觉到自己身体开始乏力,肌肉无论怎么样都无法使上力气,他跪坐在地上,不断喘着粗气,汗水不断浸湿他的衣服,蓝色双眼似乎变得更加暴虐且充满杀气。

“元气装甲的负荷居然一这么强,而且连人的意志都会收到它的影响,实在是有些可怕。”林枫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收回空间指环内后单单穿着黑色宽大长袍行走在这条小路上。

“奇怪!这里的景色怎么有些改变了?好像不是仙踪镇了啊!”林枫说道,身体使用元气装甲后的乏力状态装甲也不明白什么时候会解除,如果这时遇到魔兽那显然是自己被杀的可能性占有百分之九十以上。

“嗯?那边好像有一队人,过去问问也好!”林枫加快步伐往那群人走去,显然那群人的领头人也注意到林枫正朝着他们走来,一身黑色长袍以及遮盖住脸部的黑色高帽让这他感觉到林枫可能是一个不详的人。

“不好意思,我想问问这里是哪里?”黑色长袍随风飘动,束缚在胸前的大黑布表明了他做死人生意的身份。

“难道你连买家都不知道在哪里了吗?不过算了!这里是戈壁滩,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家户,如果卖棺材的话最好还是找村庄吧!”

“我只是刚刚好路过这里,所以想来问问。”林枫双手插在衣袖当中,谈定说着,眼睛迅速瞟过这些人,发现他们身上均都带着武器,而且最重要的是林枫看着后面似乎还跟着一群少年和少女,他们虽然衣服穿得得体但脸上却没有露出半点笑容,有一两个手腕上似乎还留有一丝伤痕。

“这些人难不成是被拐卖的吗?”林枫内心想道。

“老大...”他的手下低下头在他耳边说了一阵话语后这个大哥重新打量起林枫。

“你这头发是染的?”他的话语刚刚出口,林枫就知道他是看上自己了,想要贩卖自己赚上一笔,尤其像自己这样比较有特别的人群,那无疑是那些买家视为钻石珍珠的存在。

“天生的。”林枫淡淡说着,他的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露出诡异的笑容。

黑帽摘下,一头银发宛如瀑布一样垂落腰间,头发撩起,蓝色眼眸露出摄人心魄的魅力。

“乖乖!这家伙值钱啊!老大!干完这票我们兄弟就可以收手,一辈子吃喝不愁!”

他们看着林枫那罕见的银发以及那双湛蓝色眼眸就像是看见一堆堆黄金正向他们招手。

“你小子!感情你什么样的人都敢染指吗?那双眼睛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是阳岚国贵族,南宫家独有的特征,就算拿到市场上售卖,也没有人敢买还会连累我们,到时候不要说安享晚年了,能不能活过今年都还是问题。”

他们老大说的话并没有错,南宫家就算实权被轩辕家占据,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谁敢活得不耐烦,去染指他们家族的成员。

“老大!俗话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明市场上不能售卖,那么就在黑市上面售卖不就好了!而且我敢打包票,卖得的钱肯定比现在这批人还要多。”他的小弟看着林枫,双眼放出耀眼光明,贪婪的眼神死死盯着他,林枫知道他们的如意算盘打得非常的好,不过他似乎有另外的想法。

他伸了伸懒腰,说道“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位置,如果有车子能载我一程就好了!”

“小兄弟!我们正好要赶往下一个城市,如果你不嫌弃,那么就随我们一同去吧!”那个小弟满脸堆笑,语气中充满了世间温暖。

“怎么会嫌弃呢!你们能够载我一程我已经很感激你们了!怎么可能还会挑剔什么嘛!”林枫朝着他们拱了拱手,脸上露出禽畜无害的笑容,洁白的牙齿是那样的天真无邪。

“上钩了!老大!看他样子应该是初出茅庐的孩子,想不到这么容易就可以赚上一笔了!”

“大哥!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个十六岁的孩子如果换成是一般人,那没有什么太多顾忌,但他是南宫家的人,一般来说能够单独出来的南宫家族的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实力也会相当恐怖,弄个不好我们都要阴沟里面翻船。”

这时一名戴着眼镜的消瘦青年出言提醒着他的老大,毕竟如果他的老大倒台了那么自己也会失去谋生的能力。

林枫直接是上前坐到了车后面,“车费我会给的,虽然不多,但我想应该够吧!”

林枫说完从口袋中摸出两个银币放在车板上,他又开口说到“钱不多,还请您多多包涵!看在我年幼,可怜可怜我,载我一程吧!”

“那你的父母亲呢?难道他们不管你了?”

林枫听着他们老大试探性的话语内心觉得这鱼是咬上钩了,“唉~”

他做了个伤心的表情,扭过脸,看着戈壁滩上面的黄沙。

“我的父母在我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间,我从小跟着棺材店老板讨生活,他待人苛刻,不给工钱不说还经常动手打人,每天吃不抱穿不暖。”林枫抽泣了两下,看着风将黄沙刮起。

“这次我骗他说有个客户需要我去接应一下,这才从他手里面逃出来,在外面不知道走了多久的我承受着一遍遍挂过的风沙,不甘心的咬着嘴唇,只要能够远离这里,无论去哪里都好!”

说着林枫眼角流下两行热泪,动作与感情都发挥到了极致,倘若在这个时代有颁发奥斯卡最佳演员奖的话,恐怕是非他莫属了。

“既然这样,我们就不应该把你带走!毕竟这里还有养你长大的老板,不论他待你如何,你始终是在他手下工作。”青年推了推眼镜,他察觉到这个少年并不简单,说话出口成章,倘若逻辑思维不缜密,那么有很大几率被他骗。

“好吧!既然领头人发话了!我就不在这队伍里面待了,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还可以遇到其他的队伍带我离开。”林枫假意抹了把眼泪,他明白这个青年不是这支队伍的领头人,但他就是特意强调“领头人”三个字,不为别的,就单单给真正的队伍领头人释放个信号,“这支队伍你是老大,一切的决定都是你说得算。”

“小兄弟!你不要太难过啊!哥在这里罩着你,你放心!在为你物色好人家之前哥让你三餐吃饱,晚上睡好!如果怕冷!和哥说!队伍里面随便挑个丫头给你暖被窝。”

林枫内心不禁笑了出来,“这样的笨蛋老大能够做这么久,看来最主要的还是在他队伍里面充当军事的这个青年,不过凡是没有太绝对的事情,如果单单只靠青年也不会做起这样的买卖。”

“他是决定要把我卖在黑市了!”林枫想到除此以外,这个领头人不会有第二个可能性。

青年赶忙上来阻止他大哥的决定,他很清楚林枫不是省油的灯,如果硬是要让他进队伍,恐怕换来的则是难以预料的损失,而且有绝大可能让这支队伍从这世界上抹除。

“这队伍是你的还是我的!我既然决定的事情还需要你在一旁瞎掺和什么!不要忘记了!是谁把你从奴隶市场上买回来!的,是谁赏你饭吃的,现在....翅膀长硬啦!敢违抗我的命令了?”

林枫见状赶忙上去打圆场,“大哥!既然你的手下担心我对你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你还是趁现在把我赶下车吧!一个队伍的和睦最重要,不要因为我一个人就伤了自家兄弟们的和气!”林枫跳下车,脸上尽都是为他们着想的神色。

“我现在年轻,走起路来也不含糊,就这样走出戈壁滩,或许也是可以的,要是时运不济,我想过晒死总比背打死的好,如果你们路过时看到我的尸体,还希望你们能够帮我埋葬埋葬一下,也好图个入土为安。”林枫说完后重新戴上帽子往反方向走去。

“等等!小伙子!”........

【作者题外话】:修仙写果然不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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