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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第一百九十七章军玈篮球明星之路(续)

197第一百九十七章军玈篮球明星之路(续)--与张秀泉将军之情缘9-特加章习仲勋在广东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习仲勋在广东平反冤假错案冒了多大风险?

平反广东“地下党问题”

广东地下党问题牵涉的干部和群众甚多,习仲勋到广东之后,就对这一问题非常关注,在听取了有关部门对广东“地下党问题”的汇报和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之后,习仲勋认为平反这一事件的机会已经到了。

1978年11月,习仲勋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时说:文革中的广东领导人按照江青“审理广东地下党”的黑指示,揪所谓“南方叛徒网”,把矛头指向周总理,私设专案,搜集整理诬陷周总理、叶副主席的黑材料,并由此几乎把所有全国解放前在广东从事革命活动的烈士、干部和党员都打成“特务”、“叛徒”、“土匪”。(习仲勋:《关于广东工作问题的汇报(稿)》,1978年11月8日)

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谈到广东地下党和广东的革命武装队伍问题时,习仲勋说,“抗日战争时期广东党组织是在周恩来同志为书记的南方局领导下从事革命斗争的,是我们党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南方叛徒网”这个大yin谋,应该彻底揭露和清算。全国解放前活跃在广东各地的人民武装队伍,都是党所领导的革命武装,在革命斗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把广东的人民武装叫“土匪部队”,完全是诬蔑之词,必须彻底平反。(习仲勋:《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79年1月5日)

1979年4月7日,广东省委正式做出《关于为所谓广东地下党问题彻底平反的决定》。《决定》道出了这一问题的事实:“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在广东搞了一个‘审查广东地下党’的政治大yin谋。1967年5月,戚本禹等人煽动一些群众组织揪所谓‘南方叛徒网’,把矛头指向周恩来、叶剑英等中央领导同志。同年10月,林彪死党黄永胜及其一伙,秉承江青关于‘弄清广东地下党的情况,解决一批干部问题’的黑旨意,成立专门机构审理所谓广东地下党的十起重大历史事件。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冤、假、错案”,同时宣布:“过去林彪、‘四人帮’一伙强加于广东地下党及其领导的武装队伍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彻底推倒;对因‘审理广东地下党’问题无辜受迫害的同志,一律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他们的结论如有不符事实的应作相应修改;其家属亲友受株连的要做好善后工作,消除影响”(《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为所谓广东地下党问题彻底平反的决定》,1979年4月7日)。

主持为王德平反

文革期间,江青等罗织罪名,炮制了“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件。文革结束后,耀邦同志开始着手为其平反。在他的安排下,中组部干审局副局长贾素萍等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

根据大量内容翔实的调查材料,在耀邦同志的领导下,中组部同志起草给中央的报告。1978年11月0日,中组部向中央报送《关于“六十一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大量事实后提出:“文革”中提出的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是一个错案。1月16日,三中全会召开前一天,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向所属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广泛传达。

王德是“六十一人案件”成员之一,在文革中被撤职并长期被批斗,广东省委于197年5月18日上报中央关于他的审查报告。1977年10月18日,中央批复广东省委的报告,王德被定为叛徒。

中央为“六十一人案件”平反后,由习仲勋主持,广东省委正式做出《关于王德同志平反的决定》。《决定》指出:“1978年1月16日中共中央中发〔1978〕75号文件对‘六十一人案件’已明确指出是一起重大错案。因之,省委197年5月18日的审查报告,中央的批示定王德同志为叛徒是错误的,应予撤销,推倒强加给王德同志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予以平反,恢复名誉。”

平反“李一哲”事件

习仲勋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闻名全省乃至国内外的“李一哲”大字报和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平反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1974年11月,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等人以“李一哲”的笔名,在广州闹市区张贴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矛头直指林彪集团封建法西斯**的实质,不点名地批判了江青等搞所谓“反复辟”、“反回潮”的活动,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我国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同时提出要求全国人大制定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一切应有的民主权利”的六点要求。大字报贴出之后,广州为之震动,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应和争论。

1974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组织内部批判,到清查“四人帮”运动时,“李一哲”的问题升级。1977年1月中旬,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团,罪名是“‘四人帮’大乱广东的社会基础”,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批与“李一哲”有关系的干部和青年,受到牵连。

习仲勋到广东后亲自抓这个问题。从1978年的8、9月开始,习仲勋主持省委会数次研究“李一哲”案件问题。省委常委会一致认为“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团,他们的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不是反动大字报,应予平反,并决定于1979年月召开大会公开平反。此前,作为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曾四次接见李正天等人,诚恳耐心地做他们的工作;对召开平反大会的有关问题,也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中月1日这天足足谈了三个多小时,习仲勋谈话语重心长,主动承担上届省委的责任,令在场的人为之感动,有力地维护了广东安定团结的大局。

4月5日,赴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的习仲勋,以中共广东省委名义上送一份报告给胡耀邦并报党中央,汇报了与李正天等人多次谈话的情况。鉴于北京有的单位来函要求调李正天等人去工作,或邀请他们去参加一些会议,报告提出意见:“最好还是让他们留在广东目前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地经受一些锻炼,对他们的成长较为有利。建议耀邦同志是否在适当的时候和适当的场合说一下,不要轻易调这些人去北京工作或邀请他们去参加什么座谈会”(《中共广东省委致胡耀邦同志并报党中央的报告》,1979年4月5日)。

5月8日,胡耀邦在习仲勋、杨尚昆同志接见“李一哲”谈话情况及要求北京有关单位不要直接同“李一哲”个人联系的报告上批示:“按广东省委所提意见办,务必不使广东省委感到麻烦难办”。这个批示,表示中央及耀邦同志支持广东省委对“李一哲”事件的处理意见。

广东平反冤假错案整体情况

据统计,文革中广东省抓出“反革命集团”、“叛徒集团”等集团性假案669宗,涉及干部94人;干部个人冤假错案147人。在习仲勋的领导下,这些冤假错案的平反纠正工作都得到妥善的解决。

此外,习仲勋还领导复查了广东文革以前的其他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复查改正错划右派案件;二是对反地方主义进行平反;三是对反右倾等政治运动所受到牵连的干部案件的复查;四是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区别政策;五是落实侨务政策;六是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七是全面贯彻落实知识分子、党外人士以及宗教政策;八是为100多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人及他们的子女重新划定成分,等等。

1980年习仲勋从广东离任赴中央工作时,全省经复查改正的右派分子6550人,占原划为右派分子的99.%;建国以来广东在土改、“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倾、“四清”等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对待的党员干部,被撤销原处分的8741人,减轻处分的8人,占复查总数的6.8%;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处分的非党员干部和群众撤销和减轻处分的共9000多人,占总人数的60%;历次政治运动挨整的农村基层干部中减轻或免予处分的14985人,恢复党籍的1464人,重新安排工作的67人,改正错划成分的500多人,给予经济补偿的51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对文革以来的全部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文革前有申诉的部分政治、刑事案件进行了复查,其中全部平反和部分纠正平反的合计807人,占复查总数的55.5%;全省文革中判处死刑以及各种徒刑复查后改判纠正的1806人,占已复查总数的49.4%;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从原工商业者“区别”出来,摘掉资本家或资本家代理人帽子,恢复劳动者身份的共5458人;全省纠正历次政治运动因“海外关系”而造成的冤假错案5481宗、1471人,落实了侨改户政策,发出4775份证明书,以确认提前改变华侨地富成分;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005人,重新安置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75人,占总数的94.9%。

在习仲勋的主持下,广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密切配合着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的统一部署,共解决了大约0万人的问题。通过平反昭雪,调动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创造了重要条件。

1(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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