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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野兔的婚礼

艾莲娜是佩恩的贴身侍女。

她是整个城堡唯一可以住在塔楼的女仆。

这充分说明她和佩恩少爷的关系,非常特殊。

如果没有意外,佩恩少爷早晚会继承男爵的爵位和领地,艾莲娜会一辈子待在城堡里。

按照她自己表现出来的能力,或者成为女管家,或者成为厨娘。

佩恩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他不肯出去,是为了在完全贴合这身皮肤不被人看出破绽。

那个不时进进出出的侍女让它感觉到非常亲切,他喜欢这个人类。

不久之前那一群咋咋呼呼的家伙,他虽然模仿他们的样子应付了过去。

其实内心里,他讨厌那些家伙里大多数人。

好几次都想扑过去,动手割断他们的喉咙,撕掉他们的外皮。

其中只有两个女人让他有些亲切感,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姐姐。

幼畜剥皮魔总是会继承原来那个身体很大部分记忆和感情。

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它嗜杀的天性被人类的懦弱所污染。

生下它的雌性剥皮魔如果在幼畜附近,一定会想方设法杀死所有和原来那个身体有关的人。

那只雌性剥皮魔如果发现自己幼畜孵化成功,它一定会回到幼畜身边,完成自己的杀戮。

佩恩当然不知道这些,他现在还只是个嗜血的“孩子”

狩猎队伍离开城堡一刻钟后,进入丘陵地带。

猎狗们狂吠着冲进那些草丛和灌木。

很快一大群灰色的野兔被猎狗们从藏身的地方驱赶出来。

绿色的草地里,到处都是灰色的野兔。

“砰”随着第一声枪声响起,冒起一团第一烟雾,狩猎活动正式开始。

队伍里的每一个男人手里都握着一把燧发步枪。

连那些贵族少女手里都拿着在这个时代,被无良商家称呼为“精致小巧”的燧发手枪。

在谢盛眼睛里,这些燧发手枪,在重量上堪比后世一把突击步枪。

这个时代的女性和后代那些女性相比简直称得上是非常“剽悍”

她们的表现不亚于那“七个小矮人”。

一只手拿着沉甸甸手枪的枪柄,另一只手托在手腕下,扣动扳机。

“砰、砰、砰”声不断响起,不断有野兔被铅弹击中倒下,当然被击中更多的是灌木和草茎。

那些训练有素,也非常聪明的猎狗不断会把野兔们驱赶出来,还能准确的把猎物叼到打中猎物的人马前,这大大增加了这项活动的趣味性。

每一个贵客身边都跟着一个仆人,他们手里拿着一把备用的火枪,胸前口袋里放着装满铅弹和定装火药的油纸包。

伸手从贵客们手里接过打过的火枪,手脚麻利的清理枪管,重新装填铅弹和火药。

熊管家和谢盛、约翰尼三人并驾齐驱,跟在队伍最后面。

谢盛和约翰尼谁都不会把熊管家当成一个高级仆人。

要知道,他在退役前,曾经领导着男爵手下战斗力最强的一个团。

“嗯,今天是有兔子结婚吗!”

“什么意思?”约翰尼奇怪的看着管家。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野兔了!”

“是啊,今天野兔确实多的出奇,不过对这些客人来说,不正是一件好事吗!”

“真是些好客的野兔”熊管家笑着说。

心里话,多打死一些野兔,对城堡所属那些牧场算是好事。

两人说话的时候,谢盛一直看着那些战场老兵。

他们动作娴熟的交枪、接枪,清理枪管、咬开火药包,塞进铅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熊管家,谢盛和约翰尼骑士他们三个,一直没有开过枪。

两个人知道自己不是这次狩猎的主角,当然不会和贵客们争抢猎物。

他们想要过瘾,每天晚饭后自己骑上一匹马,带上一支枪,想这么玩就怎么玩,完全没有必要在今天显摆自己。

还有一点,真正的猎人喜欢的猎物是野猪或者野鹿那些大家伙,至少也得是只狐狸。

开枪打野兔,那可真是羞耻。

三个还得照看着那辆三匹马拉的马车,马车后面还拴着几匹备用坐骑。

很快,马车里扔进去了十多只血淋淋的野兔。

谢盛最讨厌这种环境,强烈的血腥味和杀戮气息,使他非常“不舒服”。

血腥气味对于他一向是种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在中午大量失血后。

看着那些血淋淋的东西,好想抓起一只野兔,吸干它的血。

不得不花费巨大精力来克制这种原始冲动,谢盛的脸色越发苍白。

难得看到谢盛吃瘪,约翰尼骑士一脸嘲讽的看着谢盛。

“钢琴家先生,虽然你不像我是个真正的战士,可是你总是个男人吧,怎么表现的如此懦弱!”

谢盛瞥了他一眼:“哦,是吗,告诉我骑士先生,你脸上这几道伤疤,是你在哪个女仆面前表现勇敢时,被抓伤的!”

“为什么非得是女仆弄的,这是我在剃胡须时,不小心碰到的”

“是吗,等到回去以后,我一定要见识见识你那把形状很像女人指甲的剃须刀呢!”

摸着脸颊上隐隐作痛的伤疤,约翰尼恶狠狠看着谢盛的背影。

“呸”

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向这个娘炮展示一下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约翰尼嘲讽谢盛的时候,熊管家一直在旁边看热闹。

他的目光落在被几个贵族少爷簇拥的晓蝶身上,有些同情的看了谢盛一眼。

城堡里任何一件事,想要瞒过他都很难。

坏消息一向传的飞快,酒馆里死人的消失很快传遍了整个镇子。

洛克比酒馆,数百人乱哄哄围在酒馆四周。

他们中有人得到确切消息自己的儿子或者丈夫在酒馆里。

还有一些因为不知道儿子或者丈夫的去向,怀疑他们在酒馆里。

当然,更多的还是喜欢看热闹,和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们。

钱德勒署长带着几个警探走出酒馆:“这里面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案件,在没有完成对现场进行勘察之前,谁都不许进去”

“署长大人,我儿子在不在里面”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是啊,我一直找不到我丈夫,除了家里,他只有可能来这里”

“您把洛克比那家伙喊过来,他一定知道当时都有谁在酒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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