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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冲锋,再冲锋!

傅友德和汤和攻破四川以后,明昇被汤和押解回应天。

对于这位降兵,朱元璋并没有杀他,而是赏给了他一个官做,并且给了他一个封号,名为:归义侯。

赏地在南京附近。

把他安置在南京多少有点防止他开溜的意思,毕竟他不属于自己这个阵营,防着他点有备无患,假如哪天这个家伙脑子抽筋想搞一搞阴谋叛变的营生,自己可以第一时间灭了他。

不过对于明昇来说应该值得高兴,毕竟自己这个逃兵没有被杀还捞到了一个官做,应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朱元璋对明昇算是做到了仁至义尽。

解决完明昇的问题之后,朱元璋开始将目光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对于其他那些尚未平定的小地方来说,这里才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如果明升是死鱼烂虾,那这个家伙就是怎么都折腾不死的千年王八。

他才是真正的心头大患。

他们的存在就如同是在自己的头上插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要自己一个不注意对方在自己脑门上来那么一下子,自己这条小命就会彻底玩完。

不将他们彻底解除的话,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安然入眠。

已经平定了南方大部分地区的朱元璋在汤和平定四川率部回归以后下定了决心,这一次他要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他的名字叫做:北元。

他们的主帅有两个真正厉害的角色。

一个叫做:爱猷识理达腊(阿寿),

另外一个叫做:王保保。

他们二人互为同事,也是君臣,更是亲密的战友。

从阿寿当太子的时候,王保保就跟着他干,是真正的***骨干。

一直到现在从未间断。

现在阿寿当了皇上,王保保下定决心一心辅佐他成就霸业。

他们此时占据的地方位于北方,地处辽阔,性格彪悍,他们有一个恐怖嗜好,屠城。

一旦城破,人畜不剩,鸡犬不留。

也是这个原因,百姓赏给了他们一个可怕的称号。

草原狼。

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自从王保保从甘肃北逃和阿寿汇合以后,他们两人只干了一件事。

扩员。

为了以最快速度增加兵力,他们用尽了所有办法。

很快他们的兵马扩充到了十万。

这时候觉得自己腰杆再次变硬的阿寿决定不再坐以待毙,窝在草原已经喝了一年多西北风的他决定主动出击。

这一次已经学乖的阿寿没有再采取上次那种直插北平的愚蠢办法,而是盯上的是北方的边塞。

他想先拿这里练练手。

历练历练手下这群新兵蛋子。

这群嗷嗷直叫成天喊着要上阵杀敌扬我草原狼雄威的新兵蛋子基本都是靠坑蒙拐骗得来的,他们很多人都没有上过战场,根本不知道战场的残酷。

让这群完全新兵蛋子直插防守严密的北平,无疑是自杀。

为了他们的安全更为了自己宏伟的报复着想,还是让他们先练练手吧。

于是他们隔三差五的照顾朱元璋的买卖,不是打朱元璋的秋风,就是光临朱元璋的场子。

总之一点,我不好过,你朱和尚也别想好过。

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以为自己只是小打小闹根本入不了朱元璋的眼睛的动作,一直没能逃过朱元璋的法眼。

身在南京的朱元璋早就盯上了他们。

而且在心底开始谋划起了详细的计划。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忍无可忍则无须再忍的朱元璋下达了今年的001号皇帝令。

第二次北伐,开始。

目标:北元。

任务:阿寿、王保保。

最后目的:彻底铲除。

为了彻底铲除这块顽疾,朱元璋选择了已经和王保保打过好几次交道的徐达。

作战任务确定以后,朱元璋肯定和徐达谈过心。

过问类似于拉家常的话。

就比如兄弟你最近身体怎么样啊,你家闺女年芳几何呀,差不多能嫁就嫁了吧,要嫁就嫁我儿吧,你老母最近哮喘好点了没呀之类的毫无营养的话。

也肯定不会忘记增进下感情,说一句:这次北伐又得麻烦兄弟你呀,能者多劳,你就多担待吧。

等最后拉的差不多了以后,才问徐达此次北征需要多少人【欲征之须兵几何】?

徐达的回复是十万足矣。

朱元璋摇了摇头。

十万太少了,我给你十五万。

徐达刚开始还害怕一向抠门的老大不批,没想到不仅没有少,反而还多出五万来,这对于他来说肯定是高兴的。

从徐达和朱元璋的谈话中,眼尖的人多少已经听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徐达的话里多多少少有点轻敌的意思。

也许他这次想当一回韩信,又或者他想当一回自己已经病故的老搭档常遇春。

他也想尝一尝十万兵马横行天下的滋味。

但是往往主将和悍将本质上存在很大区别,并不能完全对等。

确定好徐达为主将以后,朱元璋将自己已经敲定好的行动方案告诉了大家。

他首先将十五万兵马分成了三份,分别由三人率领,他们分别是徐达做为征虏大将军从中路出发经过山西的雁门关急攻和林(口头上成为急兵,但其实这是在晃点阿寿,他们的速度实际上是三军中最慢的)。

中路(东路)由曹国公李文忠为左副将军率领,出居庸关经应昌府夹攻和林。

最后的西路军由宋国公冯胜为右副将军出金兰攻打甘肃一带,作为疑兵诱使北元军分散兵力。

三人分别领兵五万,分三路齐攻阿寿。

在出发之前朱元璋面对这十五万的兵马他必定信心满满,从当兵入伍以来,他还从来没有这么迫切的想要干掉一个人。

无论是陈友谅还是张士诚,他们都是自己按部就班一点点被自己干掉,唯独这个阿寿,或者说是他身后真正的主角王保保,他才是真正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一次征集了这么多人,而且全部都是精兵强将,每一个人都是从血水里爬过来死人堆了滚出来的老兵,他们所有人都身经百战,相信依靠他们的力量完全可以干掉不断骚扰北方边塞的隐患。

朱元璋信心满满。

他相信自己可以完胜对方。

在朱元璋的注视下,三路大军先后出发。

首先出发的是徐达的中路军。

为了配合徐达作战,朱元璋在出发先给他分配了一个助手。

这个副手的名字叫做:蓝玉(大家记住这个人,这家伙无论出身还是战功都是一个牛人)。

姓名:蓝玉;

民族:汉族;

性别:男;

职业:将领;

身份:常遇春的小舅子;

另外一个身份:太子朱标岳父;

官职:征虏大将军、太子太傅;

国籍:中国,明朝;

出生地:濠州定远(今属安徽省定远县);

逝世日期:1393年;

主要成就:捕鱼儿海之战大破北元;

爵位:凉国公(原先朱元璋给他的是梁国公,但是它犯浑,朱元璋给改了)。

在这里首先需要声明一下,蓝玉有一个特点,让人不得不佩服的特点,这个家伙和他自己的姐夫一样,一样的猛,一样的能打仗。

但是两人在战场上又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玩法。

常遇春是适合打快战,就是和敌人面对面的干仗,如同刀子一样,直接打敌人打残,然后一路追杀直到打的敌人找不到北的快速战役。

这种打法用我们现在话说叫做:快速突击战。

但是蓝玉不同,他适合玩暗战。

我这里指的暗战可不是电影里面勾画的间谍战,而是指那种突袭战,就是上一刻敌人还不知道你在哪里,甚至不知道有敌人靠近,但是下一秒瞬间就杀的敌人鸡飞狗跳抱头鼠窜的战役。

我甚至有些怀疑常遇春这一家是不是专门挑选出来的兵法世家,自己家人结婚甭管男女,都必须选择那种既能领兵又会打仗的另一半才能完婚,就和我们现在的政治婚姻一样,否则这门婚事就得破产。

二月二十九日,做为中路的徐达军在先锋都督蓝玉的率领下领骑兵出雁门关,在野马川(今中蒙边境的克鲁伦河)附近首站击败王保保。

首战告捷。

为了获取更大的胜利,首次带兵的蓝玉并没有放过这群逃兵。

他选择一路追击,并且在三月二十日,蓝玉于土剌河(即今天的土拉河,位于蒙古乌兰巴托西)再败扩廓帖木儿。

两战,两胜。

面对这种战局,首次带兵从来没有真正和王保保打过交道的蓝玉出现了轻敌心理,他觉得王保保并没有像传说中的那么厉害,王保保率领的兵马和自己展开正面对抗,连一个回合都挡不下来就开始掉头乱窜,这种货色根本就不值得让自己害怕。

于是他决定继续追击。

直到把王保保打回他的老家!

打回他尚是娘胎的老家。

而这时候做为后备军的徐达率领步兵在后方缓慢行进,发觉蓝玉所率领的骑兵跑的有点太远了,有点不受他控制,甚至有点孤军渗入的时候,徐达命令蓝玉停止前进,等待后续部队跟进之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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