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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一幅画

走到了一个小房间里,房间二十几个平方,有一个敞开的衣柜,衣服里边挂着蓝色的,工人才会穿的那种工作服,还有几套武警的制服。

除此外有一张小桌,小桌上一台不到十四寸的小电视和一个过时DVD机,DVD机的旁边摆着十几个穿着制服,长的很漂亮的女生的照片,烧锅楼的师傅戴的厚厚的防火手套。

“这里肯定就是变态谢旭住过的地方。”我对鲍兰香说。

鲍兰香紧张地盯着门口,她看不到我,我这才意识到,我在异界就同鬼在人间,梦里人未必看的到,这时候门外传来了金属摩擦时特有的刺耳的声音,我躲在了门的一边。

匕首划着铁管的声音越来越近,鲍兰香抓起了小床旁边靠在墙上的一小段钢管,藏在身后。

火烧男进了小屋子里,他的手黑的像木棍一样,他举起刀向鲍兰香头上砍了过去,就在这时候,鲍兰香猛地从身后抽出钢管,砸在了火烧男的头上,火烧男倒在了地上,接着鲍兰香抓住了火烧男的领子。

就在这一瞬间,我眼前的一切消失了,锅楼房和不停闪的火光没了,变成了鲍兰香所在的小区的楼。

而我在树上,我的眼前是鲍兰香的屋子,鲍兰香在床上翻滚着,惨叫连连,小区附近的人家都听到了声音,不少人家开了灯,很多人站在阳台上,向这边看。

胡小菲去按鲍兰香,结果被一把推倒在了地,这时候,火烧男出现在了床尾,早就站在门口的李军政一剑劈了过去,剑穿过了火烧男的身体,但火烧男一点事都没有。

我连射了三箭出去,每一箭就射在火烧男的头上,箭从火烧男的头上穿了过去,但他照样一点事都没有。

随后,他猛地一转身,手一甩,鲍兰香床头的台灯飞了起来,砸向了李军政的胸口,李军政被砸的倒飞了出去,连同木门一起倒在了地上。

随后我所站的那棵大树猛晃了起来,那是八极台风才能造出的幅度,我被甩的掉在了地上,好在不是很高,被砸在了绿化带的小苗上,没有伤到身体。

接着我听到了屋子里砸东西的声音和警车的警报声,我翻身起来,冲上了楼,进了屋子,大厅里,茶机和电视柜子压在李军政的身上。

火烧男向鲍兰香走了过去,鲍兰香缩在了床头,身体紧贴着墙,恨不香要钻进墙里一样。我把弩甩了过去,砸向火烧男的头,但是一点都没有,弩弓从他的身体里穿了过去,砸在了鲍兰香的胸口,火烧男回头看着我,大厅墙上的一幅装了框的画,向我飞了过来。

虽然只是一幅画,但感觉就像上百斤的石头一样,砸的我一头撞在了墙上,我急忙念了四叔教我的入阴咒。

我进入了一个混沌的世界,四处是石头,灰色的天空,灰色的世界,鬼魂男是一个正在燃烧的石头人,五官喷着火,手拿一把火刀。

我刚站稳,火烧男一刀向我的胸口刺了过来,我急忙躲开,抓起了石头向他砸了过去,它歪了一下头就躲开了,接着她又向我扑了过来。

他有刀,我只有跑的份,他的速度太快了,很快就追上了我,把我压倒在地上,他摁着我的背,我的背燃烧了起来。

接着我听到了马蹄声,之前我见过无数次的鬼马人出现了,他的袖管一抖,一把流星锤出现在了他的手上,他用刀一甩,砸在了火烧男的头上,火烧男的头和身子向两个不同的方向飞了出去。

马从我的身上跳了过去,踩在了火烧男的身上,火烧男化成了灰烬飞舞于混沌世界,消失在了黑暗里。

鲍兰香的母亲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什么事没有发生过一样地望着鲍兰香说:“兰香,你怎么还不睡觉,你们几个是谁?”

鲍兰香的母亲为什么不认识我们?而且她似乎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死了的人倒是真的死了,理由并不是像鬼魂出现的那么离奇,活着的人除了我,李军政和胡小菲外,别的人都记得发生了什么,就连李军政后来说起这事的时候,有些事情他都不太能说的清楚。

这一切不是梦,我嘴角的血,李军政和鲍兰香身上的血可以证明这一点。

后来我知道了答案,告诉我答案的人却是阴间的灵魂引渡者鬼马人,这是很多年后的事,有些恶魂在人间做的事,会被掌管着世间的神清除掉的。

一切过去了,但鲍兰香的精神依然不太好,胡小菲说要陪她一阵子,李军政和鲍兰香也冰释前嫌,于是也要在凉城留到鲍兰香恢复正常,我在凉城没事可做,于是一个人回了宁静城。

贾吉一开始做网站的时候,信誓旦旦,说要做成宁静城最大的网络平台,要发展到凉城,本来以为他能坚持下来,回了宁静城,没事做的时候,我想去跟他混混日子,可当我回去的时候,办公室都不在了,整个宾馆办公的地方租给了凉城高速公路公司的项目部,成了他们办工的地方。

于是我又成了无业游民,说我无业游民并不是说我什么也不能做,而是我没有像李军政那样接生意的人脉,好在李军政分给我的钱够我花个十年八年的,因此也不担心自己暂时的生活。

有一天我的伏羲庙里瞎逛的时候,遇到了重操旧业的齐百宏,我跟他正在聊关于那件可怕的事情,一辆宝石蓝色的别克两厢车停在了路边,车上下来了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

这女子穿着一条孔雀尾图案的裙子,一件色彩很艳丽的大彩花衬衫,戴着一顶很时尚的遮阳帽,胳膊上挂着一个名牌手包,身材前突后翘,气质相当好,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

她向我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她对我说:“秦超,将近十年不见了,你好像长帅了不少,在这里干什么,你不会也算命吧。”

“我不信这个命理之说,你是谁,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了。”我说,我是阴阳,但又不是阴阳,很古怪的一个职业,所以对命理之事不太相信。

一般的美女跟我打过交道的我都会记得,可这女的我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脑海里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李雪,我们一个班的,不记得了。”李雪说。

“想起来了,你变化也太大了。”我说,我这才想起来她是谁,她是我初中同学,一个班的,初中的时候我们的关系也挺好。

她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做事风风火火,人也直爽,跟鲍兰香上高中时性格比较相似。不过初中的时候她留着短发,像个男孩子,穿着也像男孩子,没有胸和屁股这么一说。

十几年不见,她的变化这么大,也难怪我认不出来。

“走,我请你吃饭去,十年不见了,让老同学招待你一下。”李雪说。。

“好啊,你这有钱人招待我是应该的。”我说,在路上的时候,李雪跟我聊了她这几年的事。

李雪初中时的成绩就相当后,后来上了高中,他本来可以考更好的大学,但她一直想做一名人民教师,于是去了比凉城师范学院要高好几个档次的省会师范学院,后来就进了宁静城二中,做了生物课的老师。

她告诉我,她的生活各方面都好,就是交的男朋友会莫名其妙地跟自己分手,凡是她感觉挺不错的男生都会排斥她,有些对他关系的男生也是三分钟的热潮,过了就会不理她。

“怎么会,我可不信,你长的这么漂亮。”我说。

“我不骗你,是真的。”她说。

看她认真的样子不像是在撒谎,于是我笑着对她说:“是因为你长的太漂亮了,一般男人跟你在一起自卑,所以就……。”

“这倒也是,所以我得自己弩力多赚钱。”她很不谦虚地说。

到了饭店后,我才知道,她并不是请我,只是在半道上看到了我才拉着我一起吃饭,她真正要请的是他的几个高中同学。

她的这几个同学,都挺有特点的,一个叫张贤明的留了中分头,皮肤黝黑,有点像解放片里的汉奸。

有一个有点婴儿肥,肌肉发达,一看就知道是常年健身的那种人,她叫元成文。还有一个叫沈涛,是个胖子,胖的后脑上堆满了肉。

李雪介绍说,这是她高中玩的最好的几个哥们,我不是很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的那种人,跟他们在一起感觉很不舒服。

不过这几个人都属于那种能说会道的老江湖,事业和工作也是多少有点起色的人物,他会跟人打交道,于是没一会我们就混熟悉了,我也跟他们一起喝了点酒。

吃完饭后,那几个人说有事,先后离开了,我也要走,李雪拉着我坚持让我陪她去逛街。

我本来就没事可做,一个人回去也就是看书和看电视,那些天又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电视节目和书,于是就答应了李雪。

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不富有,但对钱从来不敏感,可也没人会觉得钱多了烫水,我本来就是学摄影的,加上最近又没什么事可做,于是就答应了李雪。

“这下好了,赚的钱,我和你各分一半,至于灯啊,相机这些东西,我提供给你。”李雪兴奋地搂着我的胳膊说:“秦超,你是个男人你不知道,这年头,一个女人要是没个男朋友,想干点什么都不行,这世上还是男人厉害。”

“那倒是,要不然,圣经里也不会说,女人是男人的筋骨变来的。”我说。

据我的了解,李雪是独生女,她的家庭条件很不错,父亲在教育局里工作,母亲在企业单位里上班,她自己也没结婚,因此没什么负担,这样的女人,花钱不会不大方,一趟商场逛下来就花了好几万,她还给我买了一条领带。

逛完商场后,天已经黑了,我也酒醒的差不多了,她说她要回她老家一趟,夜里路不好走,问我能不能送送她。

李雪的老家就是我的老家,一个乡里的,我好久没回家了,就答应了她,于开车送她回家,顺便也回家看一下养父。

宁静城的发展很快,据城里的老居民说,城里有三快,车快,手机快,还有女子出嫁快,可那只是县城,我们乡里就不一样了,村里一到逢年过节,电压不够,连电灯都用不了,更别说路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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