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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早在他们彼此喜结连理之前,他们已经相识十年,也算是青梅竹马……

不,她从没有这样想过,她只认为这是姐姐的特权。

同样,他也没有如此想过,如果非要给二人之间做个定位的话,那么,他认为只有三个字,——陌生人。

掰掰手指,十年来,二人有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

不过,见面的次数却不在少数,虽然,在他可能出现的场合,她常常尽可能避而远之,这是她讨厌他的表现。

而这一切,他都知道,并且,乐见其成,因为,他也同样讨厌她。

孽缘从何开始?

或许是某个细雨朦胧的日子,他正在苏家的前院,听苏雪埋怨数学题太难,而在抬眸一瞬间,视线里便闯入了她那小小的身板,纤弱,却倔强。

她没有撑着伞,任凭细雨沾湿衣裙和短发,视线里,空无一物,当然,也没有他。

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暗示了他注定不被她青睐?

如果能够早一点预料到这一点,在十年后那个错误的订婚宴上,他还会不会一厢情愿地以为她有意与他?

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这十年,他总结为:错。

他错看她,他向来自认为自己有几分看人的眼光,他却错看了她,大错特错。

哪怕是最后苏雪的变节,他也不认为他错看了苏雪的本性,苏雪纯,也正因为太纯,所以在分岔路口上,很容易被引导到往错误的道路。

可是她……

第一次见她,他错以为她是个身在福中不知福、自我锁在象牙塔里、自怨自艾的坏孩子。

错。

一次错,次次错。

第二次见她,她正径自拿走邻居家养的贵妇狗的狗粮,而后露出堪比恶巫婆的那种笑容,一脸得逞地对着被锁住的狂吼的小狗比比中指。

而他正倚在苏家门外的电线杆前,面无表情地看着。

她知道有旁观者,可是却毫不收敛,只是凉凉地对他掀掀眼皮,一如初见。

他勾了勾唇,似笑非笑,“苏雨?”

本想在此之后稍微夹枪带棒地教育她一番,可惜,她一点机会也不给他,头也不抬地拿着狗粮离开,却没有走进苏府的家门。

如果他当时能够知道,她只是抢了那个富贵狗的狗粮,转而摆在某只黑漆漆的断腿流浪狗面前的话,他还会不会以为:她不仅自怨自艾,还欺负弱小以求心理平衡?

又是错。

而后,他们彼此当作彼此透明。

她本就对他不屑于抬抬双眸;他亦吝啬地连“苏雨”二字也懒得施舍。

彼此相遇的事情更是让彼此对彼此的印象恶化。

比如,他看见她面无表情地将苏雪给她的生日礼物丢进臭水沟里;

比如,她被爸爸打的差点丢掉了半条命时,而他却露出与场面不符的讥讽笑意看着她;

再比如,当苏雪被一堆痞子围攻、哭泣求饶的时候,她面无表情地一旁观看,或许,那时因为她已经看到了即将出手的他,可是,如果他知道她当时是怎样的握紧拳头,他还会不会以为她是个没心没肺、没有感情的坏女人?

错错错!

再后来,他和她都不再年少。

他的身边自始至终,只有苏雪,而她……

她的身边从不乏男生追求。

只是,那些男生来的快,去的更快,因为,她打击人的本事一流。

那是一个夏季的傍晚,雨后空气清新,校园后的小树林里寂静,柔和的光线透过树叶,在地上映着斑驳的光点,是个浪漫而适合培养感情的好地方。

他出现在那里,只是因为施黎那个疯婆子约了他。

不想,却碰到了她与男生见面的现场直播。

男孩很高,样子也很帅,嘴里叼着烟,喷云吐雾,痞痞的,青春的脸上张扬跋扈,“苏雨,我要追你,做我的女人。”

躲于暗中的他轻笑,这么戏剧性的话,他就说不出,不过,他认为,他们是般配的。

痞子男对恶劣女。

而她……,她又摆出那种惯有的凉凉的、带着嘲弄的笑容,“你的父母都健在吗?”

男孩一愕。

他亦然。

“当……当然。”

闻言,她已经转身,“那你出局了。”

“什……什么?”男孩诧异。

他则蹙眉:这个恶劣的小女人!

那时,她才多大?

十四,还是十五?

男孩当然不甘心,着急地抓住她的胳膊,“苏雨,你说清楚,为什么我出局了?说个理由,让我死个明白!”

她笑笑,无谓地一根根拨开男孩的手指,“我以为我说的很清楚,你的父母都在,这是你出局的原因。——对了,我妈早就不再世了,你知道吧。”

男孩木木地点点头。

她已拨开男孩的手,后退一步,“我要找个和我相像的,身世上相像的,你明白了?”

说完,她优雅地笑着离开,徒留男孩傻傻地站在原地:哪有这样的条件!

他为男孩不值,他觉得她连痞子男都配不上。

如果他知道,她只是想找个懂她的人、能够设身处地理解她的人,他还会如此带着鄙视的眼光看她?

她只是太想要得到亲情的温暖、太想要得到呵护,只要男孩能够坚持一点,再执着一点,她就会接受。

其实,她的要求不高,一点也不高,只是,他从不知道……

时光飞逝,转瞬十年。

那一天,本该是他最渴望的日子,却被从来都无瓜葛的她全盘打乱。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抱着必娶苏雪的决心,只是随着成长才发现苏雪纯真的难能可贵。

苏雪十九岁的生日宴,也是他的订婚宴。

他时刻地不离苏雪的身边,他甚至还精心策划了一场求婚的戏码。

舞会上,他没有看见她,他也没有期许会见到她。

当视线里出现了她的人影时,她的情况显然不好,走路的姿势有些太过沉重。

——又被父亲打了吧。

被教训于她来说是家常便饭,不知何时起,面对她被殴打的事情,他也变得就像看见每日升起的太阳一样,心里泛不起任何情绪。

目光只是淡淡地从她脸上一瞥,便再也没有看向她。

直到似乎感觉她近了身,转头却未见她的身影;

直到他有些鬼使神差地想要喝杯酒,却在拿起杯子的一瞬间,脚踝一痛,他弯腰去看,原来是被不知哪里飞来的鹅卵石击中,他无所谓地怂了下肩头,站起身来,又拿起了之前的那杯酒。

可是他不知道,那已不是之前的那杯……

酒醉的太过突然,猝不及防。

而之后的变故又太超出想象,直到和她双双送入新房时,他才恍如隔世。

一切,都已经不再一样。

他永远都不知道,她将他从客厅偷偷抬到她的卧房时,费了多大的力气。

他也不知道,当她握着酒杯轻轻摇晃,看着床上沉睡不醒的他时,笑容是多么讥讽。

红葡萄酒因为摇晃而泛着诡异暧昧的光泽,而她却看着他的睡颜,笑得冷。

很想毁了他,从第一次见面时,她就想毁了他。

明明什么都不懂,为什么对她下出“自助者天助”的评论?

红酒很美、男人很帅,可是很快,都会染上污点。

她优雅地站起,缓步地走向床边,将杯带酒一同丢弃垃圾桶中,而后坐于床头,勾唇笑看着他。

不可否认,他长得很俊美,加上他的背景和能力,绝对是女人们趋之若鹜的类型。

纯白的西服,笔挺的身材,镶金的总裁外衣,她瘪瘪嘴,真是个王子呢。

好则好矣,美中不足的,是他爱上了苏雪。

她惋惜,本来,他可以不用死的这么惨……,想到此,她拿起床头备好的水果刀,狠心地割破自己的手指,将那殷殷血迹涂抹在洁白无暇的床单之上。

猩红、刺目。

她却觉得天下间似乎没有比这更美的景象,床单被染红一片,她凝视了半响,突然一敛面容,毫不犹豫地给床上躺着的他宽衣解带……

当二人皆是裸裎相对时,她才犯了难。

该摆出哪种姿势才够震撼?

她将他的完美躯体当成白菜,只关心怎样一举轰动,如果他知道,会不会气得当场跳起来?

她将他的手臂置于自己的头下,铬着的感觉让她眉头微蹙,她习惯独睡,带着嫌弃将他的手臂甩开;

她将他的腿放在自己的小腿之上,男性肌肤微微发烫,相贴的皮肤隐隐有汗湿感,她面露厌恶,直接拿另一只脚将他的腿踢开……

如果他知道,那半个小时,她已经无所不用其极地蹂躏了他的肉体,他还会不会努力在她面前维系男性尊严?

如果……

一切只是如果。

事实上,当她最终决定和他各窝一头、互不干涉之后,才扯开平生少有的嗓门放声尖叫时,已经注定,相识十年后,他们选择了……错误的开始,但却,只是开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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