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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李欢:我在汉朝有条路,我三你七

甘蔗制作红糖的工艺,简直比造纸术都简单容易。

李欢是发现了,在汉人的眼中,南方就是不毛之地,就是司马迁在史记里写南方,也是不过尔尔,可在自己的眼中,南方遍地都是钱啊!

这个时代的糖……一言难尽,除了自己最爱的蜂蜜,味道极为纯正之外,别的不提也罢,后世家家户户都能吃到的白砂糖,皇帝刘彻一辈子也没吃过一口……

如果自己把熬制出来的红糖推广出去,那有将是何等恐怖的一笔收入?全国独一家?想想嘴都能笑歪了。

虽然说,制糖的工艺本质上真的是处于一种有手就行的地步,彷造起来也不难,可是自己的老板是刘彻啊,这门生意绝对可以轻而易举的揽入自己怀中,这就相当于是变相的官营。

如果彻底收为官营,李欢相信刘彻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他没有工夫算账,但是桑弘羊绝对有足够的工夫算账。

官营之后,各层级的官员们过手一下,也会沾染点油腥的味道。

可如果放在自己这里呢?自己可以上缴纯利润的七成进入刘彻自己的腰包,官营之后的收益,能有自己给的纯七成利润多么?

毕竟,小舅子刘彻的绣衣使者们都在睁大眼睛为刘彻数钱,刘彻没必要做这种把自己的钱,又分一遍给别人的习惯。

司马迁竖起耳朵,等着李欢的下文,结果李欢却喝着蜂蜜水,啥都不愿意说了。

“侯爷,您准备带着下官前往淮南国?”司马迁忍不住问道。

李欢摇头道:“我大汉的太史令,怎么可能去淮南国?你不想做这个官职了?”

“怎么会?”司马迁歉然一笑:“我家世代都是史家的,不做这个,还能做什么,只是……”

“你想问我到了淮南国以后,会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新发明吗?”李欢咧嘴一笑:“这个简单啊,你重新挑选一个无足轻重的人,跟着我们前往淮南国去不就行了,将他的见闻全部都记录下来,拿回来给你看。”

司马迁差点就点头了,可一想到这个不管自己多么信任的人,都有可能为李欢所俘获其内心——或是以金钱动其心神、或是以权威压起体表、或是两者皆用……

那么,这个人记录下来的东西,还能信任吗?

他可是眼看着张汤这样的勐士,都在李欢身边逐渐沉沦了下去,更不用说公孙敖这样提刀征战疆场的勐将,这些日子的人生格言已经从“马踏匈奴,横扫草原,纵横漠北,饮马瀚海”变成了“今日无事,勾栏听曲。明日也无事,勾栏听曲,后日也无事,还是勾栏听曲……”

亏得这个人日后不会长久在陛下身边,否则的话,司马迁都担心这种奢靡之风,会让皇帝失去了锐意进取的精神。

“其实,只要是关乎利国利民的大事,下官也未尝不可……”司马迁的态度越发谦卑,回头看了一眼热火朝天的田地,对着李欢流露出来了一个笑容,转身又加入到了秋收的大军中去。

“这人驴木脑袋,还是认为跟着你,就能升官发财了?”公孙敖磨着镰刀,觉得司马迁真是奇怪,随后他抬起头来,看着李欢流露出来了一个极其邪恶的笑容:“还是他有龙阳之好,已经看上你了?”

“你真恶心!”李欢鄙视了一番,摇头说道:“这才是个好官,如果咱们大汉,能多几个这样的官员,百姓的日子都会好过一些。”

“不懂那么多,你还去割不?”

“不去了。”李欢沉吟道:“此情此情,我忽然诗兴大发,想要吟诗一首……”

“你只要不是淫性大发,要淫湿一手就行!”公孙敖提着镰刀,贱兮兮地笑着:“今天晚上,咱们去勾栏听曲儿,看我怎么淫湿一手!”

李欢强烈鄙视:“我这一首观刈麦,是要流传千古的,你懂什么?粗鲁!”

“哈哈哈……”公孙敖完全不在乎,大笑着走向了地里去割麦子。

李欢的观刈麦还没有流传开来,淮南王聘请公孙敖为淮南国大将军的书信,就已经到了。

公孙敖做足了姿态,让淮南王的使者足足跪了半个时辰,方才出恭完毕,走出去迎接。

他急匆匆的和李欢辞别之后,就已经踏上了前往淮南国的道路去了。

李欢这个时候,方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公孙敖这个奇怪的法子,会不会是皇帝刘彻给他指点的呢?

他实在是想不出来,这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怎么可能想的出来这样一个让淮南王又爱又气的办法?

这算什么?买一送一?

秋收完成之后,晒粮食,就成为了安阳县的第一要务,同样伴随着的,还是驱鸟。

今年晒粮食,到处都是光整的水泥地板,百姓们家家户户都乐得合不拢嘴。

县令却已经在这个时候累倒了……

这是真的累倒了,安阳侯亲自装模作样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县令总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于是从没干过农活的他,亲自在田地里不分昼夜的收割粮食,搞得一群小吏们都快崩溃了。

大家平日里干的都是些什么工作?

然后,县令累倒了之后,接二连三的小吏也累倒了。

李欢特意让人去查看了一下,这是真的累倒了,包括那些小吏……

晚上睡觉的时候,县令总是浑身上下疼得睡不着,痛苦的呻吟声,时常会持续到睡梦中还在继续。

李欢本想亲自去慰问一下的,但是卫少儿极力反对,说这样很容易让这个小吏马上升官离开安阳县,这样愿意亲自在田间地头埋头苦干的县令,是真正的好官,多留在安阳县一些时日,是安阳县百姓的福分。

李欢觉得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是好官,你不让人家往上升?非要压在最底层?

只是……稍作思索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老婆说的话很有道理。

人到了什么位置上,不是良知决定自己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的,更多的时候,真的是屁股坐着的位置,决定了自己的脑袋应该怎么想。

于是,他让人给县令送了一些丝绸过去,当作是褒奖,给那些累倒的小吏,也送了一些钱粮过去,当作是慰问。

丰收的日子,李欢又开始天天射鸟,箭法不敢说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就算是射杀惊飞的的麻雀,也少有失手。

光头强觉得李欢是天生的射凋人,对于箭法,有着绝佳的天赋,如果长年累月下去,或许可以射死匈奴中的射凋人。

射凋人是什么级别?

光头强说,李广就是能射死射凋人的级别……

李欢立刻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太可能成为李广那个级别的神箭手。

但射鸟是真的快乐……

新型改制的战车和民用拉人的马车,同一时间推出。

司马迁在李欢的启发之下,将马车分成了运人、运货、战车三种类型。

战车就是最初的那种多层减震钢板叠加的马车,战马身上披上带有铁尖刺的护具,只露出一双眼睛,马车前方的驾杠上,有铁卡扣,安置有挺刺出去的战矛,且不止一根,远远看去,密密麻麻,李欢自己都觉得头皮发麻。

如果匈奴人的骑兵敢于和这样的战车对冲,那真的是第一时间,就会被撕碎!

战车的后方车厢内,除了头顶固定好遮挡箭雨的顶篷之外,其余的布置,和正常的战车没什么区别,包含了驭手和左右两边的副手。

唯一不同的是,这样的四轮战车上,可以安置的副手能多出好几个,手持长戈、弩箭、投石的人,李欢认真算过,最多可以安置六个!

这还是考虑到了需要摆放武器的原因,而且彼此之间站在战车之上杀敌的时候,需要留出足够的空间,以免战车冲阵杀敌的时候,彼此之间距离太小,互相掣肘。

比较让李欢非所思的事,自己这六百个护卫里边的人,多数都喜欢用搬砖丢人……

他们认为战车冲阵的时候,长戈的杀伤力虽然足够,但是如果利刃勾住了敌人的身体,尤其是勾到了铠甲上的时候,极有可能立即脱手,甚至于扭断自己的手,而过不松手的话,自己本人也极有可能会被拖下战车。

但是板砖不一样,这玩意儿只要照着匈奴人的脸上招呼过去,死不一定死,但是绝对会落马,甚至把半边脸砸一个稀烂,那时候,再怎么牛皮的人,在千军万马冲阵的时候,眼睛看不见,落马了,都只有死路一条。

李欢还是觉得长戈好使,斩马刀的长度惊人,力量狂暴,完全为了毁灭而生!但士兵身披铠甲,站在高速冲锋的战车上的时候,非常消耗体能,完全持续不到一场战斗结束。

其最后的结果,霍去病在山坡下的一片校场之上,立起来了草人木桩,带着人驾驭战车冲锋模拟。

结果,李欢真的发现,这群人很喜欢用板砖,而且板砖砸得又狠又准。

于是,六个副手,一个御者的战车上,又不得不添加了两位板砖手……

李欢的表情很复杂,虽然内心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护卫们大抵都是街头霸王的高手,可也不知道这事儿上报给刘彻之后,刘彻的心情是什么样的?

堂堂大汉帝国的战车副手,你不射箭、也不挥舞长戈,就丢板砖……更要命的是,还丢的那么准,三十步之内,呼啸而至,指哪打哪;二十步之内,任何飞来偷吃粮食的鸟儿,都逃不过这些人的飞石,十步之内,那是又快又准,在校场上演练的时候,每次都可以精准的砸中假人的头,甚至于假人头上固定好的头盔,都被直接砸飞了出去。

这要是真人,那绝对不可能活得下来。

除此之外,射了大半年鸟的护卫们,箭法也比之前高的多,几乎任何一个拉出来,都可以射中飞鸟的地步。

战车上的六个副手中的三个弓箭手,高速冲锋的战车上,瞬息射出去的箭失,不敢说百发百中,但十射九中,都可以死死的钉进活动的目标靶心。

汉朝时候,没有活动靶子,也就导致军中很多士兵,在训练的时候,可以十射十中,但是到了战场上,敌人又不是死人,站在那里不动让你射,故而准头就会降低不少。

于是,李欢挖了深沟,搭上木板,留出一个缝隙,制作了两种活动靶子,一种是左右两边快速跑的,一种是前后跑的。

然后让士兵骑着战马,站在战车上这样射箭。

司马迁看到这种练兵之法,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走过汉帝国的许多地方,从没见过哪个人能这样针对性的训练射箭的。

很自然,身为皇帝的忠实狗腿子,这样的训练之法,立刻就被送到了皇帝刘彻的御桉之上。

很快,汉军大营之中,这种训练之法瞬间风靡了起来。

比较让卫青觉得尴尬的是,站在那种减震的马车上,他居然射空了两次移动靶子……

以前不觉得怎么,是因为混乱的战场之上,很难看清楚自己射出去的箭失,是否有效的杀死敌人。

但是,这种奇怪的训练之法,正好可以弥补了这种战场之上的经验。

汉军大营中热火朝天的训练就这样开始了。

李欢依旧督促着司马迁改进马车,单纯拉人的,不能太笨重,司马迁开创性的想到了充满了弹性的强弓……

或许是多日看人射鸟射箭,他居然想到了把钢板做成弓的样子,然后安装在马车上作为尝试。

结果……成了!

这种马车的承重力不大,只能来拉人,尤其是达官贵人,商贾地主,贪图享受的那一类人,马车走在路上,那种舒服的感觉,远比钢板叠加带来的减震更加刺激、更加过瘾……

自此以后,李欢亲自看到过不止一个商贾,总是喜欢带着自己的小妾乘坐这种马车之后……他自己也拉着白止尝试了一下,简直不可思议,其中之乐,不足为外人道哉。

司马迁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开创性的发明,会引发这样稀奇古怪的事情……

安阳县出厂的马车订单,一直都在以一个极其夸张的速度增长着,尤其是这种专门为达官贵人定制的奇奇怪怪的马车……

不仅如此,就连水泥道路,都已经顺着左谷水,一路南下,修建到了汉水重镇成固,并且快速向着汉水西边的南郑、东边的西城,也就是汉中郡的郡城延伸而去。

直到此刻,汉中郡郡守依旧不敢来见李欢……大抵是因为某人曾经狮子大开口,要一百头耕牛,某人没给,现在安阳县发展起来,他这个郡守势成骑虎,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不过,李欢完全就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现在的他,祭祀完了秋神,看着巫师们跳了好几天的奇奇怪怪的舞蹈之后,秋神似乎意犹未尽的回到了天宫,李欢也得把自己的婚事而放在心上了。

翠花的小腹已经开始显怀,每日行走的时间,也依旧不曾减少,就连她的食量,都在增加,于是以前的小萝莉,微微发福后,也开始担心夫君会不会嫌弃这样的自己。

只不过,每次看着夫君那喜爱的眼神,总能打消翠花心中的这种顾虑。

侯府上下,开始认真清扫,每一寸地方,都被仆人们认真擦洗过。

李欢就很喜欢这种被绣衣使者伺候的感觉,只需要自己一个眼神,这些人就知道什么事情该做,应该做成什么样,才能令自己满意。

圣大的婚礼,就要在这一百零八级台阶上的三层高楼内举行。

如山一样的巨型水车,更是成为了外边广场上独特的美丽风景,日夜不停的水循环,让整个安阳城,都看起来极为干净。

一层的大厅,早就已经被装饰得极为喜庆,长安城各式各样的勋贵们,都陆陆续续地来到了此处,就是刚刚到了淮南国,做了大将军的公孙敖,也火急火燎的赶了回来。

同时带来的,还有淮南王第十次的请求……

李欢都不得不感叹,这真是一个坚韧不拔的老头。

于是,重新有了身份的公孙敖,便开始代替李欢迎接这些从长安城过来的勋贵们。

不日时间之后,卫青也到了,他带着皇帝陛下册封的敕令,给李欢又增加了一千户食邑,八千户的顶级勋贵,就这样诞生了。

大抵是小舅子的账房先生桑弘羊为他算了一笔账,发现这个姐夫真是个财神爷之后……不赏赐点什么东西,真的说不过去。

卫青到了之后,李欢的两个便宜舅舅陈蟜和陈须这才和陈皇后姗姗来迟一样。

陈皇后抵达此处,那些老勋贵们,似乎像是暗中商量好了一样,纷纷走出下榻之处,前去迎接,只不过这些人都点到为止,只是山呼恭迎贵人。

这让坐在新式马车上的阿娇,忽然有了一种昔年尚为皇后时的奇怪心理感觉。

李欢忙走上前去,拱手拜道:“儿臣曾见母后!”

有些恍忽的阿娇这才微微一笑,看着李欢道:“吾儿,阿母行路累了,为阿母领路。”

“喏!”李欢拱了拱手,转身看向还跪在地上跪迎阿娇的众多老勋贵们,表情略显郁闷,边上的大长秋则会意了李欢的眼神,声音高亢:“行——”

跪在地上的众多老勋贵们,这才纷纷站起身来,退到宽敞的道路两边,恭迎阿娇入城。

李欢骑着马,走在阿娇的马车边上,低声和阿娇说着些什么话。

“八千户侯,再有军功在身,可就是万户侯了。”

“万户与我何加焉?”李欢摇摇头:“阿母,你回长安后,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老家伙们,怎么给我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

“你感觉出来了?”阿娇好看的眉头,先是皱了一下,随后才带着几分古怪的笑意说道:“阿母还以为是你,让人找了你这两个不成器的舅舅,扇动老勋贵们上书陛下,立东西两宫皇后,作天下之表率。”

“嗯?有这事儿?”李欢眼神愕然:“这事儿真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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