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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尸”窃

“我接受你的效忠,乌尔丁,但愿我们能在未来相处的时间里,摒弃隔阂,求同存异。”

洛萨看着这位面色冷硬,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就差将古板,不近人情等标签刻在脸上的男人,心中也泛起一丝无奈。

站在乌尔丁的角度,他对两西西里狼族的看法完全没错。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狼族统治下的两西西里,自然一切以狼族为先,普通人类过得苦不堪言。

只乌尔丁一个,势单力薄,根本没有反抗的实力,只能选择出走。

但于洛萨而言,乌尔丁的那个世界,仅仅是他虚构出的背景,哪怕真的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真实世界。

洛萨难道还能因为某一个扈从,在游戏世界里是个杀人如麻,罪行累累的恶魔,召唤出来后就将其杀死?

这不扯澹吗?

就比如芙琳吉拉,在她个人的剧情副本里,设定有她黑化为“暴君”,将一整个城镇毁灭的剧情。

但这不妨碍洛萨发自内心喜欢这个有些傲娇的小姑娘。

因此,洛萨也只能试着去扭转乌尔丁的想法。

但像乌尔丁这样心智如铁的苦修士,又岂是他人三言两语就能动摇心智的?

如果向他“说教”的不是洛萨,早就被乌尔丁修士抡起那本砖头一样厚的圣经,勐砸太阳穴,进行物理度化了。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设计什么扈从间的阵营和仇恨。

全都其乐融融好了。

反正游戏挣不挣钱跟他也没关系了。

洛萨搀起单膝跪地的乌尔丁:“走吧,跟我去找一趟威廉大主教,我得为你讨一个牧区的本堂神父,或是辅祭的职位,我希望你能肩负起约格律斯堡本堂神父的职责。”

简而言之,就是为乌尔丁要一个编制。

“我知道你曾做到过教区主教的神职,但到了这个世界,一切都得从头来过。”

乌尔丁点头道:“自从见过教会和狼族同流合污之后,神职阶位于我而言,便已不重要了,能于您麾下继续宣扬神的旨意,便是我最大的追求。”

洛萨继续道:“出门后,你可能会见到我的其他扈从,正如你所说的,他们中有狼人,吸血鬼和鬼族,我知道你憎恶这些异类。但他们现如今,跟你一样,都是于我麾下效忠的同僚。”

“我不强求你们其乐融融,但你最好不要主动挑衅,因为你不会是他们的对手,我也不会偏帮于你。”

乌尔丁若论战斗力,普通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若是披上重甲,拿起战锤,在战场上也会是一员勐士,但跟汉斯,芙琳吉拉,般若,乃至马勒斯比,他都差得远。

乌尔丁沉声道:“邪恶不能永远压倒光明...”

洛萨打断了他的话,肃然道:“但我麾下,不需要有纯粹的光明和黑暗,能于我所用的,才是我眼中的光明。”

乌尔丁默然。

洛萨知道不能改变他的想法,也已放弃这个念头,转而询问道:“你能治疗麻风病吗?”

黑袍神父乌尔丁思索了片刻,摇头道:“您是想治疗那位有名的麻风王吧?医治他人,本是我的职责,但请大人宽恕我的能力有限。麻风病——是如黑死病一般的邪毒,而非流血断骨的伤患,我恐怕不能根治。”

“不能‘根治’?最多能治到什么程度?”

“减轻伤患,延续生命还是没问题的,或许还能复原病人的残疾肢体,但随着时间流逝,他的生命依旧会被‘邪毒’吞噬。”

邪毒...是对细菌的称呼吗?

洛萨若有所思道:“这就够了。”

哪怕是四星顶流,终究还是四星。

“超凡”二字的寓意,是具备超出凡俗能力的凡人,能力有限很正常。

如果是五星医疗扈从的话,应该就能完全治愈麻风病了吧?

洛萨只担心,鲍德温四世已经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信心,而拒绝治疗。

麻风病最大的痛苦不是作用于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没有人能每天看着自己残疾僵硬,溃烂,变形的身体而无动于衷。

推门而出。

原本正坐在窗子边看书的般若,微微抬起头,黑色的长发有几绺遮住了眉眼,显得有些凌乱。

“他是?”

“乌尔丁,一位来自托斯卡纳的苦修士。”

“哦。”

般若低下头,继续看书。

她并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也不关心旁人对她的看法,在她漫长且枯燥的人生里,只关注两件事。

一是洛萨的安危。

二是洛萨讲的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

她正看的书,是洛萨私底下,用凋版印刷术印刷出的试验品,内容不是神学经文,而是最容易传播,也最引人入胜的奇幻小说。

它的名称是——猎魔人。

讲述的是一个注射了魔药的变种人,依旧追随着神圣的光辉,不断猎杀魔物,为主宣教的猎魔人——范海辛的故事。

内容是洛萨根据范海辛和杰洛特的故事攒起来的,才出到第一部,但对这个世界的人而言,已然足够精彩。

洛萨正打算放出一部分库存,试着能不能在贵族间推广。

此外,还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他打算贩卖到埃及去。萨拉森人的文化氛围,此时要比耶路撒冷强太多了。

开罗的皇家图书馆,藏书达二十万册。

民间治学风气,也远胜于遍地文盲领主的西欧。

“这种气味,啧,得到圣光认可的苦修士吗?”

芙琳吉拉斜睨了苦修士一眼,撇撇嘴,同样没将这个小角色放在眼里,鲜血王庭的敌人,从来就不是圣光教会。

无他,看不上眼。

她正带着一群小侍女,玩换装游戏。

这些侍女们,都是萨利赫当初随着十匹阿拉伯战马,赠送给洛萨的波斯女奴。

她们是“唐人”口中的胡女,容貌和身材都不错,穿着富有异国风情的白色纱衣,身姿摇曳,令人心驰。

但洛萨不怎么习惯让人伺候,干脆便全部交给芙琳吉拉T教了。

汉斯去了校阅场监管新兵训练,还没归来。必须得承认,任劳任怨的汉斯,帮助洛萨分担了太多事务。

洛萨愿称他为劳模!

洛萨带着十余骑翼骑兵,如风般驰骋在大街上,直奔圣墓大教堂而去。

宗主教的年事已高,精力越发不济,许多事务都转而由威廉大主教代劳,因此,威廉的办公场所,也挪到了圣墓大教堂。

街上的闲人很少,甚至可以说是冷清。

不仅是因北征十字军的离去,原本络绎不绝的商路和异教徒们朝圣之路也已断绝。

刚刚抵达圣墓大教堂的门口。

一个正牵着马出来的年轻人,就惊喜地喊道:“洛萨男爵,你来得正好,大主教正要差遣我去找您。”

这是威廉大主教的书记员,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诚实可靠,洛萨对他的印象很不错。

“什么事?”

书记员压低了声音,在洛萨耳边小声说道:“狼人的尸体失窃了。”

洛萨皱起眉:“我不是警告过威廉大主教,有人对这具尸体动心了,让他们加强防备了吗?”

书记员一脸尴尬道:“起先我们还是很注意的,还特地使用了您发明的‘口令’,但这么多天以来,都没事情发生,看守就松懈了。”

“算了,你先带我去见威廉大主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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