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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离别勾

(这个好像不是鬼故事,古龙风格的,不过也让人觉得心酸)

(1)

盛午,骄阳似火,傻宝在田野里奔跑,追赶一只兔子。白色、耳朵内侧粉嫩粉嫩的兔子。

那兔子跑得极快,起码是一般兔子的五倍,如离弦的剑一般,时而淹没在草丛里。

傻宝亦飞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兔子,速度并不比兔子慢,茫茫天地间,似乎只有一人一兔的存在。

那个时候,龙九正策马扬鞭,赶回泸州。

一开始,他只是觉得一直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等过了很久,还是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他猛然意识到,这个人跑的速度,竟然和他的雪驹旗鼓相当。

雪驹是江湖中跑得最快的马。

属于武林新领袖龙九的马。

终于,傻宝抓到了那只兔子,气喘吁吁:“我就不信我跑不过你!”她扯着兔子的耳朵,仿佛那是她顽皮的孩子。

龙九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傻宝的一双大脚,傻宝有些羞赧地把脚藏在草丛里。

“你愿意做我的徒弟么?”龙九问,这是他第一次问别人这个问题,以往都是别人问他:“您愿意收我做徒弟么?”他的答案总是“不。”

“不!”傻宝说,依旧揪着兔子的耳朵。

“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龙九”很少有人拒绝龙九的话。

“不!”傻宝理直气壮。

“做我的徒弟,你就不用这么费力地抓兔子了。”龙九继续引诱。

“那我也不!”傻宝还是理直气壮。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龙九气结,人有时候就是贱,龙九当时心里想,这个徒弟我要定了。

“那怎样你才肯做我徒弟?”他换了一种提问方式。

“如果你真的是龙九,那么你一生一世只许收我一个徒弟!”傻宝挺起小胸脯,脸蛋红红地。

“为什么?”龙九问。

“你有十万个为什么吗?”傻宝反问。

龙九笑了:“好,你叫什么?”

“傻宝!”傻宝放下兔子,兔子消失在草丛里。

那年龙九0岁,傻宝15岁。

()

傻宝路途听到的传说:东方兰兰和龙九是江湖中一段爱情传奇,至于传奇的细节,江湖中人并没有兴趣记得,只是记得是一个传奇,和爱情有关的传奇。

于是龙九和东方兰兰在不小心打造了这个爱情传奇之后,不得不继续维系着这份传奇,东方兰兰是为了自己和家族的面子,而龙九是为了不让东方兰兰失去面子,为了一份男人的责任。

其实龙九最看不上东方兰兰所谓虚伪的“教养”,而东方兰兰也最看不上龙九所谓率性地“没教养”,他们为了不打破一个江湖爱情传奇,而维系着恋人关系。

傻宝盯着一大堆明晃晃的兵器发呆。

龙九说,“你要学哪一种兵器,倒是说话啊?”

傻宝继续发着呆,然后慢吞吞了拿了一把最不起眼最不明亮的勾。

“为什么选它?”龙九愣了一下。

“我不喜欢明晃晃的东西,在太阳地下会刺眼。”傻宝说。

“你知道这是什么兵器吗?”

傻宝摇摇头。

“这是离别勾!”龙九一字一句,“离别勾之所以叫做离别勾,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

傻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清澈地看着龙九。

龙九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寒来暑往,除了练习离别勾,傻宝亦会跟龙九赛跑。

确切说,是跟龙九的雪驹赛跑。

龙九在马上,大喊:“傻宝!你跑不过雪驹啊!哈哈!”

傻宝边跑边笑,“我就不信我跑不过你!”

背上离别勾也跟着笑。

有一天,龙九对傻宝说,傻宝再不嫁掉,怕就成了老姑娘了!

傻宝说,就要当老姑娘!

龙九说,傻宝就是傻,难道没有意中人?

傻宝说,有,是龙九。

龙九愣了一下,居然红了脸,如果你见过一个三十几岁的老男人因了一个小丫头而羞红脸,定能明白龙九当时的心境。

龙九说,下个月,师傅就要成亲,和东方兰兰。

傻宝说,为什么?

龙九仰天,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似乎顺理成章命运就是这么安排的。

(4)

傻宝为龙九打点好行礼,因了东方兰兰的家世,龙九的迎亲适宜也需提前一个月动身。

傻宝说,我们再跑一次吧?

龙九说,好。

于是两个人开始赛跑,谁也不肯超前,谁也不肯落后,就那样并排跑着。

龙九说,你为什么不肯超过我?

傻宝说,你为什么不用轻功?

于是两个人再不说话,就这样一直跑。

傻宝边跑边问:能不娶她吗?

龙九边跑边答:不能傻宝问:能娶我吗?

龙九答:不能傻宝还问:能不娶她也不娶我吗?

龙九停下,说:能。

傻宝红扑扑地站在龙九对面。说,好,不娶她也不娶我,谁也不娶。

龙九望着傻宝背在身后的离别勾,离别勾冒出傻宝的肩头,在太阳下闪着离别的忧伤。

龙九说,好,拿出离别勾,师傅再教你一招。

傻宝抽出离别勾,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龙九迎上去,瞬间染红了太阳。

龙九笑着,不娶她,也不娶你,我死。

傻宝愣在那里,血顺着离别勾一滴一滴地落在草丛里。

傻宝就一直那么站着,从白天站到晚上,又从晚上站到白天。

然后她就开始跑,不停地跑,如剑一般地跑。

(5)

盛午,骄阳似火,傻宝背着离别勾在田野里奔跑,追赶一只兔子。白色、耳朵内侧粉嫩粉嫩的兔子。

那兔子跑得极快,起码是一般兔子的五倍,如离弦的剑一般,时而淹没在草丛里。

傻宝亦飞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兔子,速度并不比兔子慢,茫茫天地间,似乎只有一人一兔的存在。

那个时候,欧阳正策马扬鞭,赶回京都一开始,他只是觉得一直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等过了很久,还是有一个人在前面奔跑,他猛然意识到,这个人跑的速度,竟然和他的雪驹旗鼓相当。

雪驹是江湖中跑得最快的马。

属于前武林新领袖龙九的马。

当然,现在是他欧阳的马,也是新武林领袖的马。

终于,傻宝抓到了那只兔子,气喘吁吁:“我就不信我跑不过你!”她扯着兔子的耳朵,仿佛那是她顽皮的孩子。

欧阳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傻宝的一双大脚,傻宝有些羞赧地把脚藏在草丛里。

“你愿意做我的徒弟么?”欧阳问,这是他第一次问别人这个问题,以往都是别人问他:“您愿意收我做徒弟么?”他的答案总是“不。”

“不!”傻宝说,依旧揪着兔子的耳朵。

“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欧阳”很少有人拒绝欧阳的话。

“不!”傻宝理直气壮。

“做我的徒弟,你就不用这么费力地抓兔子了。”欧阳继续引诱。

“那我也不!”傻宝还是理直气壮。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欧阳气结,当时心里想,这个徒弟我要定了。

“那怎样你才肯做我徒弟?”他换了一种提问方式。

“如果你真的是欧阳,那么你一生一世只许收我一个徒弟!”傻宝挺起小胸脯,脸蛋红红地。

“为什么?”欧阳问。

“你有十万个为什么吗?”傻宝反问。

欧阳笑了:“好,你叫什么?”

“傻宝!”傻宝放下兔子,兔子消失在草丛里。

她扬起离别勾,让自己的血在阳光下喷出七色彩虹。

她终于跑回了起点,这样,她就可以假装龙九没有死。

她微笑着,看到龙九在彩虹地另一端羞赧地笑。

多情环我的脖子上套着两个环,银色,银质,如孩童的长命锁般,在我走动的时候,会演奏出“叮当叮当”的音乐。

“叮当叮当”,那是属于傻宝的音乐。

傻宝是我。

「第一次交手」

当我见到龙九的时候,我正在演奏银环的音乐――叮当叮当“那是长命锁?”他问。

“对,是偿命锁。”我答非所问。

“它们会让你长命?”

“对,没有它们,我随时可能没命。”

“除了长命,还有别的作用吗?”

“有,就是在我走路的时候不让我寂寞!”

“你是个有意思的人。”他笑。

“我也那么觉得,很多人都那么觉得。”我也笑。

“它有名字吗?如果我死了,我想知道我因了什么而死”,他还是笑,仿佛死是一件像吃饭那么平常的事。

“多情环。”我说,“它们会像情人的手一样,紧紧锁住你的脖子,一旦被缠上,就不会再放弃,它们是最执着的环。”我取下环,在手里抚摸着,仿佛它们就是我的情人。

“多情的环,这么说,你是多情的人。”他看着环,环在阳光下闪出温暖的光,如同情人含情脉脉的眼神。

“恰恰相反,我是无情的人。”我说。

“那为何不叫无情环?”

“我认识一位铁匠,一出生皮肤就很黑,他父母为了让他以后长得白些,就给他取了名字,叫小白。”

“那最后他变白了吗?”

“你死前我会告诉你。”我扬了扬多情环,“动手吧!”

“突然有点不想动手,我的孔雀翎不喜欢杀有意思的人,我说了,你很有意思。”

“我和你正好相反,多情环只杀有意思的人,因为我不喜欢别人比我更有意思。”

“那我是有意思的人吗?”他问。

“不是。”我笑,重新把多情环套在脖子上,“传说孔雀翎,是世之宝兵。至华丽,出则杀敌于无形,看来我是无缘相见了。”

“那个铁匠后来变白了吗?”他笑笑,看着我的环。

“我说了,你死前我会告诉你。”

“我第一次这么渴望快点死”他大笑。

我没有说话,转身离开,多情环敲出清脆的音乐。

笑「第二次交手」

春月阁。

莺歌燕舞。

我坐在大厅里喝酒,陈年花雕,淡淡的苦涩中,自有别样香甜。

“女人都喜欢喝女儿红,你却喝花雕。”龙九说,“你还能认出我?”我问,因为今天我换了男装,还贴了胡子。

“认不出,但认得你的多情环。”

“哦,我原本以为你认不出。”

“你有点像鸵鸟。”

“鸵鸟是什么鸟?”

“是一种巨大的鸟,它们喜欢把脸藏到沙土里,当它们想不让别人认出自己的时候”

“但是屁股还露在外面,我的多情环就是鸵鸟的屁股。”我笑,又喝了一杯花雕,“你不喝?”

“我喝女儿红,百姓人家生了女儿,就会窖藏一批酒,藏18年,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会拿出来,是为女儿红。如果女儿夭折或最终未嫁,是为花雕。所以我请你喝女儿红。”

“你要出嫁?”我问。

“不错,嫁一个不得不嫁的女人。”

“这么说,这次出银子让你来杀我的人,和上次不是同一个人?”

“不是同一个人。”

“是她?”

“是她。”

“因为我比较有意思?”

“因为我说你有意思。”

“那我还是喝花雕,我死了,就是花凋。”言罢,一杯花雕又一饮而尽。

“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他问,和上次同一个问题。

“等我死前,我会告诉你。”

“为什么不是我死前?这次答案和上次不一样。”

“我不杀朋友。”

“那你的朋友会杀你吗?”他问,竟然也喝了一杯花雕。

“当他们不把我当朋友的时候,会。”

“如果我不杀你,会不会有点老孔雀?”

“老孔雀?你今天总是做和鸟有关的比喻。”

“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他笑,又喝了一杯花雕。

“你用孔雀翎,自然是老孔雀。”我把空杯满上。

“好吧,为了鸵鸟和孔雀,再喝一杯。”他喝了第三杯。

“动手吧。”我笑。

“不。”他起身,“我喝了你三杯花雕。”

“因为喝了花雕,所以不动手?”

“不是。”

“因为你把我当朋友,所以不动手?”

“不是。我现在没有把你当朋友。”他起身,走了几步,回头,看着我的多情环,说,“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

“死前会告诉你。”两个人竟然同时说。

笑。

「第三次交手」

我在马上,多情环在我的腕上。

“我不喜欢仰视女人。”他站在地上。

“我也不喜欢俯视男人。”我下马,多情环叮当叮当响。

“今天没有把多情环套在脖子上?”他笑。

“没有。”风沙吹来,迷了眼,流了泪,我没有动。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今天肯定会动手。”

“你知道?”

“我知道。”风沙吹来,迷了眼,流了泪,他没有动。

“这次还是同一个人要杀我?”我问。

“不是一个人,是一群。”

“一群?”

“是!”

“有这么多人想我死?我感到很荣幸。”我松开缰绳,拍拍马的脖子,马长嘶,片刻消失在风沙里。

“是。”

“所以你必须杀我,因了你的名声、地位和前途?”

“是。”

“你是一个俗人。”我笑,沙尘又进了眼。

“我一直是个俗人。”他也笑,嘴角略略抖动,拿出孔雀翎,那是一种美丽的武器,“可是我决定做一件不俗的事。”

“我不是俗人,所以我一向只做不俗的事。”我扬起多情环,环在风沙里叮当叮当,快乐无比。

“动手吧。”

“动手吧。”

孔雀翎一出手,周遭的所有事物都会黯然失色。那七彩华光璀璨夺目,如情人美丽的衣裳。多情环叮当叮当毫不逊色,如情人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两人出手,都直中对方要害。

多情环套入他的咽喉,孔雀翎击入我的心脏。

“你没有躲。”我笑。

“你也没有躲。”他也笑。

“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他问。

“他是我们那里最白的铁匠。”我答。

“上次你说你不把我当朋友,那把我当什么?”我问。

“你问了一个傻问题。”他答。

多情环和孔雀翎同时落地,和着风声,这是我听到的最美的音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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