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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向着大沙漠启程(2)

塔纳利斯,那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沙漠,万里无云晴空之下,灼热的沙面将沙漠仅有的水分蒸发的一干二净,打眼望去,远处黄沙之上仿佛有着亭台楼阁,绿树珊影的图像,但,这仅仅是塔纳利斯独有的奇景——沙市蜃楼罢了。

传说中,负责守护艾泽拉斯时间的青铜龙诺兹多姆,在这里开辟出了一块叫做时光之穴的神秘地带,只有被青铜龙选中的应召者,才能有幸一窥圣地。在时光之穴中,过去,现在,未来,所有的时间流如同乱麻一般错综交织,简直是妙不可言。

不光是青铜龙对这片沙漠情有独钟,就连唯利是图的地精们,也看准了塔纳利斯沙漠中隐藏的商机,他们在这里建起了两座繁华的沙漠城镇,那就是今天闻名遐迩的加基森与热砂港。对于地精来说,这里可不是沙漠,而是天堂,在这里有许多古代文明遗迹,宝藏数不胜数。这里还是南卡里姆多大陆远航无尽之海的唯一通路,更是南海海盗的盘踞地,据说,热砂港的地精们在暗地里,与袭击往来船只的南海海盗做着许多见不得人的贸易。可直到今天,都没有人能拿出这方面的证据,也许那些目击者早已在这个人间蒸发了。

加基森与热砂港的地精招揽来自世界各地的英雄,帮助他们清除沙漠之中潜藏的一切危机,而他们只需支付一些,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的小钱就足够了。

现在,对我来说,十天的无聊旅行,让我这个好动的家伙几乎精神奔溃。飞艇之上,一个飞艇管理员,两个操舵手,剩下就只有我们五个突袭小队成员了,可是,在这里,我能说上话的却只有潘迪。

飞行员工作繁忙,自然没工夫理会我,那个贝恩,说话对他来说,好像会咬到舌头似的,能用表情表达的事,他绝不多说半个字。

而那个亡灵法师薇阿拉,随行带着一本超级厚的魔法书,十天,整整十天,她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书,也对,她是亡灵,根本不需要吃喝拉撒睡这种人类必须的生活习惯。

这几人里,最神奇的要数暗夜精灵德鲁伊卓雅.旅歌了。没错,她的长相确相当漂亮,还有着人类女性无法企及的窈窕身高与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一头银色长发,一双神秘的发着荧光的眼睛,很容易让见过他的人想入非非,我没事就喜欢将眼神瞄到她身上,养眼也是养生的一种方式嘛。可是,就在我如此高的注视率覆盖下,我竟然都没见到她做过其它的任何事,人家薇阿拉好歹还看个书呢,可是卓雅就是那么坐着,坐着..........有时候,我甚至会以为她是假人,但和她说起话来,她还会回应,真是神一般的女子。

“喂,别看人卓雅啦,十天了,你那炽热的光棍目光都快把人家看化了!”潘迪很没礼貌的囔囔着。

我轻咳一下,马上装作一本正经的神态。啊,你个混蛋小胖子,说话这么大声,想让我尴尬死啊。卓雅听到潘迪的话,也不生气,转过头,对我微笑着,她那恬静的样子,让我不禁神魂荡漾。稳住,一定要稳住,她可是活了好几万年的老妖怪,我正直青春年少,不能动心,绝对她不能动心。

但想起动心这个词,我刚才的兴奋全然消失,动心.........曾经让我动心的克丽丝成为了黑龙军团的爪牙,成为了奸诈恶毒的联盟公敌。而莎拉,夜色镇的小辣椒,她去世的太过意外,太过悲惨,直到她死后,我才明白过来,我曾经也对她动过心。

“喂,喂,喂!你怎么啦?说你是光棍你生气了吗?”潘迪吹着胡须,不解的问道。

听到潘迪的话,我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啊,不是,我想起了其它一些事情.......”潘迪看我言语吞吐,心里随即也明白了,不再多问,自顾自的去擦那杆老火枪去了。

我将手搭在额头上,向远处眺望,心里想着,飞行了十天,也该看见大陆了吧?可怎么一直还在海上呢,难不成我们飞错了方向?我搔搔头,肚子去咕噜噜叫了起来。

哎.........飞艇上的粮食除了干面包就是面包干,这几天,顶多能靠潘迪的枪法,打个野鸟开开荤,但我是个挑食的家伙,我很有自己的原则!没有好吃的东西,我宁可饿着,绝不委屈了我张嘴!这不,我都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算了,别和自己较劲了,东西还的吃,不然没等到塔纳利斯,就饿成干尸啦。

我打开舱门,径直走了进去。

嗯?难道我看错啦?我明明记得我放在舱内的午餐根本没动过,怎么出去一会时间,东西就没了?谁吃了!我脑海中迅速回忆起午后的情景。

嘶,不对,今天中午是我最后出的舱门,我出去后,他们全都在甲板上,期间我没有看到一个人进入过舰舱。难道,有老鼠?那也不对啊,多大的老鼠,把我一个人吃的食物全部消灭掉?

就在我疑惑之时,我的余光瞥见了床榻后露出的半只不大点的小脚,看起来是个孩子。我在飞艇上十天,都没有发现这家伙,厉害,隐藏的够深,绝对是当间谍的好苗子。

我悄悄摸过去,猛的抓住那只小脚。

“哈!看你还往哪里跑!”

“放开我,你这个家伙,快放开我!”那个小孩被我冷不丁的抓住脚踝,吓得大叫起来。

嘿嘿,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我一把拎过小孩的脚,将他倒提起来。

“啊!好疼啊!你疯啦,我是金罗克,你这混蛋,我要惩罚你,哈卡的事情我不管了!你死多少次我都再也不会管啦!”

金罗克?我猛的一惊,哎呀,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在潜入格罗姆高前,我将他安置在无名山洞内,然后....然后就发生了我撞墙,晕阙两个月的悲剧。也不知道这两个月金罗克是怎么过来的,让这么个孩子自己在丛林生存,我真是惭愧!

我瞅瞅他的脸,那小蓝脸都快脏成小黑脸了,我将他放下,双手扶着他的肩膀。摸了摸他脸上蹭脏的地方。

“对不起,我.......居然把你给忘了..........你这两个月是怎么过来的?”

金罗克抽吸了一下,喃喃说道:“你这混蛋........我看到格罗姆高起了大火,就赶过去,可是,当我过去后,就看到你已经昏迷不醒了,你的旁边围了好多人,我不敢去救你,就只能这么等着,等到你醒来。后来,你上了飞艇,我就偷偷藏在舰舱内,我.....我....我,你肯定又不要我了!”

嘿,坚强的小巨魔金罗克说到这里,竟然哭了起来。我将他抱在怀中。哎.......就算他再怎么胆大,再怎么不讲礼貌,终究还是孩子,况且能独自靠着偷东西活在现在的,也算是不小本事了。

“好了,好了,现在不是在一起了么?我还等你告诉我,那个能救我性命的秘密呢!”

“我不信,你看得见我巴不得我消失,我要是早些天出现,你恐怕早就把我扔下飞艇了!“

“别胡说,我可不是冷血动物,上次的分别真的是意外,你不也看到了吗?我基本半死状态。”

“嗯,嗯,.........嗯.....那你要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能抛弃我了.....”金罗克囔着鼻子,小声说道。

“好好好,我答应你。”

赞达拉的巨魔长者曾给我说过金罗克的身世,他生下来后父母就全部失踪了,是长者将他养大,平日在村里他就以调皮出名,其实,他只是想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他是个孤单的孩子。

我拍拍他的后背,让他坚强一些,金罗克自从看到我的闪电法术后,就一直想学,看来这次,我是真的要传授他些闪电的窍门,才能补偿他两个月所过的苦日子咯。

此时,船舱外传来贝恩浑厚的嗓音:“快看,前方有大陆!那一定就是塔纳利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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