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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借我养(wan)养(wan)

简月、沈潇潇和沈越聊着。

桌边儿, 周宸高冷地蹲于狗盘子前,撇开大棒槌脑袋, 不看一眼盘里的美食,任男人夹了海鲜的手来来回回。不多会儿, 就给他夹了满盘。

而和他挨着蹲坐的大萨摩耶白静,妩媚微笑的天使脸越来越臭。

白静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它狗盘里零星躺着几只虾脚,实在没吃的了, 舌头一卷又把虾脚在嘴里过了一回, 连盐味儿都舔干净了, 没半点儿肉星子可吃。

白静添了一遍盘子, 可怜地伸出大白爪捅了捅周宸后背毛,幽怨:“小兄弟~~~分白姐一口啊~~~嗯~~~~”

周宸:“…………你说就说, 哪儿那么多‘嗯嗯啊啊’。”“跟女鬼喊魂似的。”

“小兄弟~~白姐再不填饱肚子, 就真会饿死变成鬼唷~~~”

周宸瞟一眼自己堆积如山海鲜蚌肉,挑挑拣拣, 叼了只骨瘦如柴的基围虾,给白静扔过去, 结果掉在男士皮鞋边儿。

萨摩耶白静扑过去就咬起来,嘎吱嘎吱两嘴吃干净,留下一堆虾脚。

沈丰直皱眉嫌恶,缩了缩皮鞋,不着痕迹的把座椅挪离虾脚。

“简小姐真有爱心,一个人养两只狗, 想必很辛苦吧。”

“要不,简小姐把这只可爱的哈士奇就送给我吧?”

简月刚吃了一口蟹肉粥差点儿没呛到

沈丰这是鬼迷心窍了吧?

居然觉得小哈“可爱”!

“丰总,小哈、小哈它咬过你,你还觉得他可爱?”

沈丰摸着下巴瞄桌边儿某正惊瞪眼的哈士奇大毛狗,“嗯哼。”“毛发浓密,身强体壮,我很喜欢~”“尤其它高冷禁欲的眼神,特能刺激男人的征服挑战欲……”

简月已经有点儿肉麻得头皮打激灵。“小、小哈是只公狗,丰总。”

“开个玩笑,简小姐别认真。”沈丰从小哈身上收回贪恋、目光,恢复精明成熟地模样,客气地和简月碰杯。“就这么说定了,等我回市里,借小哈养几天。”

沈潇潇冷幽幽地眼神朝沈丰飘过去,却有几分幸灾乐祸:“养”?是“玩儿”吧。

简月瞟一眼沈丰被咬过的手臂,担心:“小哈确实脾气暴躁,要不小白吧?小白温顺可爱,丰总要实在喜欢狗狗,小白可以的。”

沈丰瞟一眼冲着他讨好摇尾巴,妩媚天使般引诱微笑的萨摩耶,直皱眉。他想起些不好的回忆……

许多年前,他和沈潇潇差不多大的时候,是养过一条萨摩耶的。但那条狗总有些古怪的癖好。

有事没事就爱叼他内衣内裤当玩具,糊满浪-荡的口水!

他每次怒斥它,它从内裤上取嘴,那嘴角还亮晶晶地能拉条丝出来……它那销魂淫/荡的大白脸,总让他想起关于某些人、某些事的龌龊回忆……

沈丰一个激灵,后背发麻,拒绝回忆,再盯冲他摇尾巴讨好的萨摩耶,满眼睛排斥。

“许多年前我养过一只萨摩耶,太顽劣,总有些不良癖好,后来它自己走失了。”

“说起来,和简小姐这只萨摩耶还挺像。”

“还是哈士奇可爱,只是……简小姐好像舍不得?”

沈丰话都说到这儿了,简月也不好再拒绝。

不管沈家兄弟私生活怎么样,但光说作为朋友,他们人还是周到、客气,很不错的,而且又是沈潇潇亲哥哥们。

简月不知道哈士奇怎么了。大热天的,小哈居然浑身打冷战,恶狠狠地冲沈丰龇牙咧嘴,比先前跟沈潇潇对峙时还凶暴。

“小哈这是怎么了?”

“生病了?”

沈潇潇安慰简月:“没事儿的简姐,可能小哈只是……呃,不太喜欢帅哥。哈哈……”

准确点儿是不喜欢→男人←

当然,沈潇潇并不打算拆穿,和某大毛狗周总相视,彼此心知肚明。

告别了沈丰、沈越,周宸没得怒吼的对象,火儿撒到沈潇潇身上,车里就冲着他龇牙咧嘴

周宸算是看出来了,什么爸比、爸比,都tm是虚情假意!

沈小黄鼠狼根本不爱他!

“…………”周宸被自己心里闪过的念头狠狠恶心了一把。

呸!!

林小圆急性肠胃炎,黄琛留下照顾,生病后的林小圆完全成了安静的小美人,唇红齿白脾气冲的黄小少也变得细致稳重许多。

简月见两人关系说不清道不明,也不跟着瞎掺和,就告诉林小圆有什么事打电话,她就回s市了。

几个月没在家住,简月先把屋子粗略收拾了一遍,然后就是各种采访约,出版社、当地电台、甚至有电视台的。

《无名氏》虽然火了一把,但终究是网剧而已,简月拿的“潜力作家”奖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奖项,但因为和去年的“大神作家”落微尘的狭路相逢、“天分论”,以及简月出众的容貌,奖项和荣誉上没火,简月本人却火了一把。

她的话被娱乐记者记下来,做了专栏报道,配的她的照片也拍得漂亮,狠掀了一股小热潮。

“老天本来不公平论”“天分论”还上了微博热搜,

自古才女多无颜,女作家里长得漂亮的屈指可数。

像简月这样漂亮有气质的,放娱乐圈的众美人中可能平常,但放文学圈儿里那简直是惊为天人!

所以,“素月流天”这个代号,总和“美女”扯在一起,流传甚广。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这就是他们心中的才貌双全的才女,自称“月光粉儿”。

不过简月并不喜欢这个称号,“美女作家”这个称谓,总觉得有点儿戏谑玩味的意思。

但网上言论如江涛滚滚,简月对此“喜欢”还是“不喜欢”并不能影响潮流。他们爱怎么叫怎么叫吧。

7.26ip风云盛典后,最直接的结果就是

简月偶尔走在路上,会有人认出她是素月流天。

以及现在出门之前,简月必须得注意着装了,总不能被人拍到蓬头垢面、衣衫不整什么的挫货样子吧。

在简月忙着补救《夜行刀》更新、数据,以及应付采访的时候,周宸也没闲着,他每天在客厅里转圈圈,数着日子过!

从帝都回来一个多月了,眼看要中秋节。

距离沈丰那渣滓回来的日期,越来越近!

可咋办……

沈丰一回来,就得把他抢过去!fuck!

周宸愁得最近老做噩梦,经常圈狗窝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被噩梦吓醒、跳起来。

周宸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得拓展点儿人脉和退路。可思来想去,作为一只狗,他现在拿“人”脉来有用?

就一条稍微能和自己沟通的人脉,还是沈潇潇这只对简小月不怀好意的大白莲黄鼠狼。

或许,“狗”脉更实际点儿……

哈士奇边蹲地上挠痒痒,边盘算着,怎么发展手下捍卫自己,重新培养他昔日作为大哥的风光……

总不能等沈家的渣滓们把他当鱼肉宰割压迫不是?

“小哈乖,麻麻要出门一趟见郑叔叔。”

“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嗯?”

忙了这么久,简月都没来得及请郑言吃饭。抄袭案子全靠他帮忙,所以简月打算今晚好好请郑言吃个饭,谢谢人家。

周宸盯着简月啪嗒关上门,嘀咕:“嗷呜呜,嗷汪汪……”

简小月在外面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跟那么多男人打交道有必要?

牙酸酸,心酸,嘴酸,周宸哪儿哪儿都透着股醋味儿,浑然忘记自己曾经在生意场多少女人盯着他流口水。

现在,周宸越来越怀疑简月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毕竟她最近出门总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还经常化淡妆!

女为悦己者容,她要不是外头有人,会这么注重形象?

“沈小黄鼠狼,你要戴绿帽了,呵呵呵!”内心酸醋之余,某头顶绿意盎然的大毛狗隐隐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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