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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不教胡马度阴山

千古煌煌,大江东流英雄血。

万载蓬荜,几家没落残垣瓦。

庭前云舒,坐看潮起蓑钓月。

一转百年,又有何人说风雨?

杜书生埋线,羡纨绔点火,一计雪势断送十万戈狄幽骑。夷虞王命丧雪苍山,昆邪王带着两万残部向戈狄草原败逃。

雪地中,两万戈狄幽骑士气低落的前行,这一仗打的丢盔卸甲,同样也十分憋屈,如果是正面冲锋输了战事戈狄人自甘诚服,但以这种方式败了阵仗,心中窝火暗骂燕人狡诈。

无可奈何呀!输了便是输了。

“大王,如今我等该如何?”昆邪将领面带愤色的问道。

昆邪王回头眺望了一眼雪苍山,这般五味杂陈难以启齿。

“回草原吧!昆邪部落再也没有大王了,以后度日只能看罗世雄的眼色啊!”

昆邪王比夷虞王幸运,他还能活着回去重整旗鼓,但昆邪部落的狼尾在罗世雄面前再也值不上价钱,只怕金刀也要双手奉上,戈狄的核心统治圈中没有昆邪王的位置了,昆邪部落光辉不在。

这怪不了任何人,只能怪心中起了贪婪,所有的恶果必将自食。

“大王,我等不甘心啊!燕国小儿太狡猾了!”

“呵!行兵打仗就是这般,没有什么正当的手段,败军没资格评价战事,回吧!去北草原,有生之年再也不来北丰了。”

昆邪王倒也是个通透人,知道败局无法挽回,唯有回草原蛰伏十年,甚至二十年,方可恢复昆邪部落昨日的荣光。

一侧的几位将领垂头丧气,想当初兵发雪苍山是何等的意气神采,今朝只叹老天可恨…………

大难不死有继祸,重拳窝心藏后招。

在雪地南侧,两万狼胥军早已恭候多时。霍南道也是雪落之战的目睹人,不得不说他佩服燕国将领的果决手段,看似荒诞的诱敌噪声,顷刻间埋葬十万人马,兵法巧妙吸引敌军注意,遮掩山上行动。指挥将领可称人物。

“次次!”

霍南道手握红袍一角擦拭着兵刃单勾枪,枪上的寒芒反射波涛目,一瞬出手枪破如龙,扬起层层积雪。

“侯爷,是否此时出击?”副将观察一圈周围地势,确认此时出击可占有力上风。

“不急!再给他们半个时辰!免得让人说本侯乘人之危!”

霍南道的傲气是利也是弊,他凭着这股傲气一路杀上冠军侯的宝座,但同时也放弃了很多战机,给予敌军充分喘息的时间。

人处于不同境地,心中想法也各有差异,霍南道不想拾人涕唾,他要从正面斩杀这两万幽骑,以此佐证狼胥军的战力。

寒风中,两万霍江男儿齐目望向那红袍身影,只见霍南道下马起枪势,在风雪中耍起了自创的霍家枪法,姿势并不优美,但招招杀意横摆,不留丝毫余地。

人不自傲枉少年,二十出头的冠军侯便是其中的典范,与羡幼轩的轻狂不同,霍南道是跃高墙的梅枝,是破石崖的青竹,越是艰险地他越要一往无前,不是贬低任何人,而是骑在他们头上,越过他们肩膀的好胜心作祟。

“刃!”

实木枪杆稳稳地立在雪中,霍南道红袍高展,大手一挥。

“全军出击!”

两万狼胥军策马飞腾,径直冲向昆邪王的两万幽骑。

风肃杀,卷平岗。霍江郎来了!

“大王,后方有敌军追击!”这一声奏报彻底绝了昆邪王生还的念头。

“全军列阵,死战杀敌!”

昆邪王高举金刀,驱使草原群狼掉头迎击狼胥军,草原幽骑已是无路可退,唯有披荆斩棘才可求生。

“踏踏踏!”

狼胥军的快马迅速将这两万人合围。霍南道列于阵前高声大呼:“霍江男儿听着,只围不杀将他们逼上绝境,本侯要看看濒死的幽骑可爆发多大战力!”

傲!是真的傲!这完全是在提高敌方士气,让敌军做殊死搏斗,霍南道就不怕熬鹰反啄眼吗?冠军侯的这股自信让常人难以理解,违背了战场法则。

“霍郎无双,侯爷威武!”

霍南道手下的这支部队也是疯子,就这般喊着军号步步紧逼草原幽骑,你们不是自称狼神吗?来啊!看看谁的火候大!来啊!

若是一开始就交手,戈狄幽骑不会有这么大的绝望感,这些人就像草原上围兔的老鹰,激发着戈狄人背水一战的决心。

“戈狄勇士们,杀出去!”

昆邪王身先士卒向包围圈冲锋,刚才还士气低落的幽骑燃起了心中怒火,要与狼胥军决一死战。

雪地中两马对错冲锋,昆邪王的金刀跳跃着火狼,而另一侧冠军侯架起单勾枪,枪尖上缠绕着雾气。

军前叫阵只在一瞬,马上交锋杀招就在一回合。

“刃!”

单勾枪弹开了金刀,寒芒点入昆邪王的胸膛,将其斩于马下,侯爷好武艺!双方酣战就此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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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分两头,另表一枝。

狼胥军与幽骑厮杀之际,雪苍山北峰雪坡上行走七人。

一行足印在茫茫的雪地中格外明显,小小的一雪落坡埋骨十万人,狼母看着这些草原幼狼长大,亲自跳着火狼舞将他们送上战场,今朝只得这一片雪落坡,战争啊!你为什么要来塞北?野心啊!求你从这些王上的心中离去吧!

狼母俯身捧起一撮落雪,身后的六个黑衣徒弟双膝跪地。

“呼!”

寒风吹落了狼母手中的雪花,那雪花迅速在风中成形,化作了一头冰气狼。

狼儿仰天长啸,声音哀鸣,好像在呼唤同伴,但这雪落坡下没有任何回应,随即又消失在风中。

“我的狼神啊!你看到了吗?这些幼狼再也不能飞驰草原,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狼母将脖颈上悬挂的一棵古狼牙摘了下来,随即咬破手指在狼牙上写了两个戈狄文字,意为:归途。

古狼牙埋入落雪的那一刻,一头幻狼凭空出现,率先向戈狄草原奔去,继而无数头幻狼在雪坡上显形,追随着头狼的踪迹,踏上了回归草原的路途。

狼母随着这些幻狼跳跃火狼舞,将这些魂魄送回狼神的怀抱。

“戈狄勇士们,回家了!”

战争不谈对错,但每一位战士都有港湾,停泊位置大小不同,却一样温暖,一样有人等待。

狼母的黑发迅速变白,脸上的皱纹再也无法修复,这是她引魂的代价,也是为草原亡灵做的最后一件事。

“师父!”

六位黑衣人中的女弟子见狼母散去了周身灵力,迅速起身扶助年迈的狼母。

“修了七十年容貌,今日总算轻松了,再也不用担心华发,这样挺好,挺好!”

美艳女子片刻间化作老妪,心中释然,放下了一切。

“六儿,扶我上雪苍山!”

狼母看着眼前的山峰,似乎想起了某人,一个甲子前的兵弟弟。也许只有放下狼母的身份,她才敢肆无忌惮的回忆起此人。

一行七人缓缓地攀登雪苍山,为了顾及狼母年迈的身体越行越慢,花了足足两个时辰。

到了山峰高处,狼母落坐在一棵倾倒的树干上,慈爱目光看向六位黑衣徒弟。

“走吧!不必陪我了!去北丰找鱼儿,从今日起你们便是他的护卫了。”

“师父!”

六人深受狼母养育之恩,怎敢轻言离去,丢下狼母一人在这寒风凛冽的雪苍山。

“去吧!老身心里暖和,不必有人陪伴!”

狼母驱逐六人离开雪苍山,自己孤身一人坐在树干上看着漫天的雪景。

早在六十年前她已经不是狼神的妻子了,每次舞动火狼都是凭借着自身灵力,今朝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思念他,思念那个误闯雪苍山的笨小卒。

“喂!你叫什么?我叫羡问途,燕国步卒,明年就是十夫长了!”

“什么?狼都能娶妻子!这不是浪费佳人吗?”

“别动手!不问便不问!羡某不会嫌弃你老牛吃嫩草!诶诶诶!莫动手,有话好说!”

“这劳什子诅咒!羡某劈了这狼神庙!看这畜生还敢害我儿!”

“赫连筠!为夫不准你走!你听到了没?为夫生气了!”

“你来了!是双胞胎!一个叫幼轩,一个叫少昂!少昂你养吧!若是姓赫连也无妨,就叫赫连蓝盏!”

“老夫要去南境了,这一走只怕再也不回来了,筠儿,为夫走了!”

琐碎的记忆在脑中化成片段,已经分不清先后,更记不得容貌,赫连筠会时常向南眺望,燕国的地名她都不熟悉,只记住了大月城这一个地方。

狼母在这风雪中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她想见的人。

来人的身影十分涣散,依稀可以看出是中年落魄书生扮相,手中拿着一把纸扇,腰间配着天尊剑。

这便是赫连筠与羡问途相恋的见证人,沁儿山闻人天尊,天地间最后一位九劫散仙人物。

“闻人天尊在上,老身来赴甲子之约!将这永驻容颜的丹方奉还天尊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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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一更,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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