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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招兵去送死

明历112年九月,朗普瑞斯正常发放任务日期的第二天。

平时的这个时候应该算是朗普瑞斯最静的一天,因为前一天发放任务,领到任务的都去执行任务,没领到任务的只好去猎杀一些野兽,卖些皮毛挣钱。但今天朗普瑞斯再次热闹了起来,因为佣兵会大清早又贴出了任务单。

“S级任务:

内容:随盖斯特守卫军一起进行军事行动。

要求:1,听从军队将领指挥,否则取消任务资格。

2,必须以佣兵团形式领取任务,佣兵团人数不得少于二十人。

3,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是超过二十人的佣兵团就可领取。

时间:三天后盖斯特城南集合,随军队一起出发。任务时间大概十天,期间一切物资粮食由军队负责。

酬金:一个兵佣团至少二百个金币,总数按人数定。立功者可追加一百至一千不等。

伊特帝国盖斯特行省附属城朗普瑞斯佣兵会。”

最后是一个伊特帝国钻石的标志。

这一个任务单开始只有寥寥几人看见,可慢慢的多张任务单面前挤满了人,佣兵们跳过内容、要求和时间,直接看到了酬金,只要酬金可以沸腾他们的热血,别说是随军队出征,就算去猎杀龙,他们都会毫不犹豫。二十个人二百个金币,一人十个,这样的酬金足以激起这些实力低微佣兵的斗志。

任务更加吸引人的是要求中竟然没写等级要求,也就是说没有战士级别的人都可以参加,况且人数众多佣兵会根本不会查。这样一来,一些普通贫民找上组队的佣兵,将酬金让出两个金币,目的是让自己参与进去,这等好事何乐不为。

随后,纷纷开始招人组队,场面异常火爆,可这些人被金币冲昏了头脑,自然不知道,他们这是去送死,至于那高额的赏金,死了又怎么会领到。

还在盖斯特的艾斯还不知道此事,他昨夜请雷萨胡吃海喝,花掉了整整一个金币,加上昨晚赢得,如今还剩八个金币。清晨请人给雷萨母亲看病,那是教会的僧侣,治愈魔法师,所修习的都是治疗法术,平时便是研究药物,这样的人来到贫民区就是一个高价,出手治疗又是一个高价。

雷萨卖狐貂的钱只有两个金币而已,完全不够母亲看病的费用,艾斯又拿出六个金币,一共八个金币,加上二人不断的求情,这才情动教会的僧侣。不过金币并没有白花,也不负二人的苦心,经过僧侣救治,临死不远的雷萨母亲,虽未痊愈,但已好了大半,可以下地走路,并做一些不费力的家务,命是保住了。这让雷萨和艾斯兴奋不已,同时雷萨对艾斯的恩情,更加感激。

之后两个少年决定去森林猎杀野兽,卖皮毛赚些钱,这主要是艾斯的提议,一是他想和雷萨一起在森林中狩猎,体验有伙伴的感觉,二是他要给雷萨家里买些日常用品,起码那些被褥就该换了。

艾斯还剩下两个金币,用欧德的话说,艾斯就是个天生的佣兵,他对钱向来没有概念,向来不会攒下钱为以后考虑,他身上有一个金币,他就不会只花掉九十个银币。

两个金币自己买了一把剑,一把普通的剑,给雷萨买了一把弓,一柄做工精美力量更强的弓,还给雷萨买了一身衣服,他原本那一套实在破烂不堪。如此下来,两个金币所剩无几,干脆都买了面包给雷萨母亲留下一些,二人带上一些,便进入了森林。

母亲卧床不起的病大部分痊愈,自己又有了新衣服和新弓,雷萨心情高兴不已,或许是他这么多年最高兴的一天,对艾斯开口称谢,却被艾斯生气骂道:“你再这样我们就做不成兄弟了,我们以后可是出生入死的伙伴,我是团长自然要照顾你。” 雷萨对他一笑,也就不再客气。

经过相处,艾斯发现雷萨是个少言的人,和自己性格有些不同,但这并不是问题,因为友谊已经结下,誓言已经发过。两个单纯简单的家伙,一见如故,数年之后,便开始一同抒写传奇。

有一把自己的剑,一直是艾斯的愿望,现在终于达成,艾斯也很是兴奋,拿着剑走在前面不断的挥舞。

“雷萨,你说我们将来的佣兵团起什么名字好呢?” 艾斯收剑入鞘,背在后背,兴奋对雷萨道。

想了好久,雷萨笑道:“艾雷怎么样?我们的名字。”

艾斯摇了摇头,否定说道:“不好,我们的佣兵团将来不能只有我们两个人,只叫我们的名字不好。”

雷萨点了点头,“的确,你说吧。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你是团长!”

艾斯苦思了良久,最终叹气摇了摇头道:“我也想不出,算了,将来找一个吟游诗人,他们最会起名字了。”

“也好!” 雷萨点头赞成。

此时二人已经进入了森林,这只是一片小森林,且只是边缘,没有魔兽出没,有的只是一些野兽。此时,不远处正有一个黑色鸟在那里喝水。

艾斯和雷萨小心翼翼上前,艾斯小声道:“那是乌鸡鸟,你娘身体刚好,用它补身最好不过了。我们佣兵团就拿它开刀了!”

雷桑点了点头,艾斯突然跃起,拔出利剑,大喊道:“还没有名字的佣兵团出击,猎人雷萨上树,占据有利地点,我去牵制它。” 平时和奥格等人,也多次去猎杀过野兽,艾斯很是羡慕那种指挥的感觉。

艾斯斗志高昂,可命令还没下完,那乌鸡鸟已经飞起远去。艾斯挠了挠头,道:“似乎我们不应该如此高调行动。”

“团长英明!” 随后两个少年,哈哈一笑,傍着肩膀,向树林内部深入。

到了下午,朗普瑞斯彻底的热闹了起来,来此的人络绎不绝,周围小城的佣兵都已听说这里有好任务,都来领取。盔甲店和铁匠铺的东西,都已被卖出,肖金酒吧的酒也都所剩无几,里面的女人娇喘未停。

可佣兵会团长欧德却有些急躁,因为艾斯迟迟没有回来,没到晚上,艾斯根本不会到野外去决斗,城内也是没有,欧德已派人去盖斯特寻找,已去了半日之久,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带回。

艾斯和雷萨经过大半天的努力,收获颇丰,竟然还猎杀到了两个大家伙,一匹长毛青狼和一头猛虎。平时雷萨遇到这样的家伙,只能绕道而行,这些大家伙块头大,力量足,动作也很灵敏,在远处攻击,雷萨的弓箭很难起到效果,近处的话,雷萨很容易被野兽伤到。

但有了艾斯一切就不同了,艾斯动作灵敏,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抗击打能力也是极强,根本不是他这个年龄应该有的。这样一来,躲在暗处或是高出的雷萨,就可稳定的攻击。

出乎艾斯意料的是,雷萨的箭术极其精准,若是力量能够再强一些的话,那定是个出色的猎人。自从猎杀了这两个大家伙后,根据雷萨额头的那个伤疤,艾斯就给雷萨起了个外号,三只眼的猎人,雷萨。

两个大家伙的尸体着实不轻,好在森林中也不只有他们两人,还有一些其他成伙的猎人,或是打猎的贵族,索性二人直接将猎杀到的东西都卖给了他们,有些贵族更是乐得于此,买回去后就可和其他经常一起厮混的贵族,吹嘘那是他猎杀的。

所有的东西卖了两个金币,对二人而言,已很是不少,买走尸体的贵族也没有为难二人,更不会强抢,毕竟伊特帝国是法制帝国,像决斗输给艾斯的奇安达男爵那样没品的人,毕竟还是少数的。

两个金币都给了雷萨,雷萨也没再和这位已经认定了的团长客气,天色渐黑,二人找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升起了篝火,开始准备晚餐。

艾斯正在正在生火,雷萨一边清洗一个扒了皮的野兔,艾斯兴奋地笑道:“有伙伴的感觉,真实痛快。不过更畅快的生活在后面呢,等母亲病好了之后,你就正式成为我的伙伴,那时我们的实力也更强了,就去猎杀魔兽,我们要去黑域森林,去葬龙山,去死亡谷,去大陆的所有神秘之地去探险,去猎杀千奇百怪的魔兽。” 艾斯兴奋的说,雷萨兴奋的点头。

过了一会,雷萨道:“艾斯,其实你看到的不是我母亲,我是被她收养的,她亲生的儿子在帝都是个侍卫,母亲因为我才没有去帝都,所以我必须让她完全康复孝敬她几年,然后把她送到帝都,然后我再去找你。”

艾斯了然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所以母亲才会那么年老。雷萨,我支持你,你的想法是对的,我是个孤儿,就连养父养母我都不记得长什么样了,不过我很感激他们,但也很感激我亲生父母,我知道他们扔下我一定有苦衷,我感谢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我们的佣兵团招收团员的前提,就必须是重情义的人。”

雷萨将野兔清洗完毕,开始放在火上烧烤,‘滋,滋’的响声,迷人的香味,让两个少年有些迫不及待,然而,这野兔的香味似乎又引来了其他的家伙。

一个黑影突然从树林中窜了出来,吓了艾斯和雷萨一跳,二人立即拿起武器后退,这才借着火光看清,原来是一匹狼,一匹青色的狼。

艾斯长呼一口气,道:“原来又是一匹青狼,宰了它后正好可以进行晚餐了。”

雷萨却一脸紧张,道:“艾斯,它不是青狼,它是这片森林的王者,青翼风狼,是一头魔兽,往日它只呆在森林最中央的,哦天啊,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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