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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 家主牵马引路

现在江湖消息流通可是快速,黄有德在吴家散布吴忧画像不过三四个月,就连身在京城的姑娘们都已然知道,凉州吴家出了个俊美如仙人般的男子,又听闻吴忧踏马往京城来的消息,更是激动几夜未眠,恨不得明早一醒来便能见到画中朝思暮想的男子。

远在万里的京城都是如此,近在眼前的旱天城又该是如何,可想而知。

也不知是谁走漏吴忧今日进城风声,天色熹微时,素来安静的旱天城门前,大大小小酒楼里便挤满身着五颜六色的姑娘,声音清脆比肩春日黄鹂鸟啼,叽叽喳喳,很是动听。

姑娘们翘首以盼,希望是自己第一眼见到画中容颜足可倾国倾城的白衣男人。

酒楼上,小二们忙得是不亦乐乎,虽然肉眼可见的没睡好,但他们在酒楼里打杂这么些年,从未见识到天色未大亮,就座无虚席场面。

有见多识广的老者对此哼哼不屑,说那你们是没见过当年南海帝城的宗师评比,何止是熹微酒楼满座,可是满城座无虚席,从拂晓至深夜,天下武夫汇聚,那才是真壮观场面。

惹来一阵不小唏嘘,更有武夫高声骂道老者倚老卖老。

老者一笑而过,拎起酒壶,豪饮一口,笑说老夫只是来讨一杯酒水喝喝。

对吴忧感兴趣的不止姑娘,毕竟是凉州大家继承人,在旱天城里的其他大家们,都想一睹吴晨儿子风采究竟如何,是否真的双肩扛得起傻子称号。毕竟吴晨的名声在江湖实在是太过大了些,就单说旱天城里的大家们,又有多少死在吴晨剑下,那是数不胜数的。

所以对于吴忧,其他大家里或多或少手里都捏着吴家血债,要不是听闻吴家少爷此行带了前朝高手,指不定就带人在城门口拦截下来,先给江湖小辈一个下马威吃吃。

奈何不了老的,在小的身上出气,总不过分了吧。

城外吴忧等人还未进城,城内就有两拨人马从城里走去,街道两旁的酒楼里瞬间没了原来热闹响声,都是浪迹江湖之人,多少都知道这两拨人马是来自何处。

吴家和洛家,两个从阳城分割出来的分家,按照族谱里划分等级,就算是旱天城的家主见到吴忧和洛瑾都要客客气气的,喊上一声本家少爷小姐。

况且吴晨和洛尘名声在江湖中是如何响亮,对待分家向来也是不错,相敬有佳,故而今日一大早收到消息,便是两家互相通气,大张旗鼓来迎接自家少爷小姐。

好歹在旱天城算是顶尖大家,怎么能让本家人在旱天丢了颜面。

两边人马来的可是多,足足有千人的江湖之士汇聚在街道,两大家主走在最前端,威风凛凛,引来酒楼里一阵眼红。

韩不为似乎早就与守城士兵通过气,要是换在平日,这等家族几千人汇聚,定是要出动铁甲镇压,今日倒也是好玩,两大家都走近城门口了,守城士兵还是在楼上一副看戏模样,时不时还帮忙眺望出城,很是客气朝底下嚷一句,没见到有马车驶进。

姑娘们心中不禁泛起一阵失落,从熹微到天下大亮,鸡鸣犬吠响彻全城,就是没见到年轻白衣身影,气得直跺脚。

有不耐烦的武夫喊来店家小二,嚷声还要上一壶烈酒,解解烦闷。

店家也是个会做生意的人,伸出手指,比划一下,笑说要不要再来一壶,给您算八折。

江湖武夫一听有这等好事,一拍桌子,他娘的,给老子再上两壶。

旱天大江潮起潮落,四月初的晌午,太阳高照,热浪扑鼻。

就在众人等的不耐烦,准备起身离开时,守城士兵突然高喊一句,来了来了!

原本寂寥的旱天城突然又热闹起来。

在万众瞩目下,年轻白衣高骑骏马入城,原本还在纳闷为何今日没有下城外检查士兵,随后入城瞧见这等场面,一向波澜不惊的他,倒也闪过一抹惊讶。

身在近处酒楼的姑娘们定睛一瞧,只见骏马上的男子一身月牙白衣裳,不说多么华贵,但胜在洁净无瑕,身形清瘦,容颜如画,整个人看起来纤尘不染,腰间又挂一长剑,摇晃有序,好似天上剑仙下凡,竟比画像中还更好看些。

凉州姑娘开放,平日在酒楼里喝下大碗烈酒都不曾脸红,双袖挽起,要与别人比划比划,今日见到吴家少爷,竟然脸上破天荒挂着两朵红晕,羞涩起来。

就连那原先不屑老者,见了都不禁瞪大眸子,直呼这白衣小子是男是女?

旱天城吴家分家主首见骏马上的吴家少爷,都不禁暗暗吃惊,在吴忧小时曾见过一面,但那时的确还小,吴夫人还在世,后听闻吴家报丧,快马奔走,赶到吴家时,吴忧已入书房,还是错过一面。

今日见到吴忧,当真感叹一句,气质胜仙人。

后头入城的洛瑾与曲小莲,也是引得不少骚动,两人容颜皆可算作倾国倾城,引来无数武夫吹哨之声。

曲小莲脸色有些微红,低头而行,很是可爱。

洛瑾倒是大大方方,手中银枪托地,擦出一串星火。

洛家分家主见到洛瑾,没有吴家分家主那么意外,洛瑾曾经在江湖流浪,也曾到过旱天城,自己也是见过一面的,今日一见,倒是比先前白嫩好看许多。

记得那时洛瑾上门,头发蓬乱,乌漆麻黑,不知道还以为是哪来的小乞丐。

三人骑马入城,身后跟着一辆马车,还是良子房牵马绳,鹤周天侧卧在马车后端。

有眼力见儿的见到良子房也忍不住惊呼,这可是现任江湖年轻一辈领军人物,竟只得在吴家少爷这沦落一个车夫角色,这要被盖阳见到,岂不是要被骂个头破血流。

吴忧和洛瑾见到前方有人拦截,也不意外,反而亲切许多。

“恭迎吴少爷。”

“恭迎洛小姐。”

吴家分家主和洛家分家主两人异口同声抱拳喊道,随着两人话音落地,身后数千人齐呼,震耳欲聋,整城颠倒。

主家身份是何等尊贵,吴家少爷和洛家千金自然不用下马行礼,只是在马上抱拳还礼。

吴家分家主是个性情中人,年轻时跟吴晨走过一段江湖路,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家府中就是做一个吴晨大哥,又一个吴晨大哥的,每每提及吴家现状,都哀愁丧气,前不久吴晨踏马京城,路过旱天城,早早就在城门外将他拦下,说什么都要到家府里去吃一顿,提及吴忧,也是愁苦无比,今日见到如此精神的小伙,哪里是别人嘴中的傻子?热泪盈眶,更在无数人吃惊表情下,吴家分家主放下身段,竟接过吴忧手中马绳,亲自牵马入城,不管吴忧怎么劝说,死死紧拽不放开。

洛家分家主见状,也是上前,与吴忧相比之下,洛瑾可是不做作,洛家分家主还没走近,就把马绳松开,几乎是递到洛家分家主前面。

洛家分家人见此,也是暗中轻笑。

与吴家分家主佩服敬重吴晨不同,洛家分家主以洛尘自身行风做家风,对洛家分家上下打点的可是严格,就算是自己子女若是犯错,都严惩不误,曾有一次分家有一亲戚人瞒着分家欺男霸女,被洛家分家主知道,当晚半夜将他捆在马上,将上衣扒光,拖地一晚,次日清晨人们只见一道道血迹印在官道上,很是狰狞可怕。

现在见到平日里威风正经家主在本家小姐面前吃亏,打心底里一笑。

就这样,在旱天城两大顶级大家主当着半城人面,亲自给两位江湖小辈手牵马绳,朝自家府中方向走去,此事空前绝旷,就算是下一代江湖,也有数人提起,成为江湖一方美谈。

吴家分家主躬身牵马绳给吴家少爷引路,姿态一路当年给跟在吴晨屁股后头一样,那时的吴晨大哥在他眼里就是天上神仙,只要有他在,江湖里就没人敢收自己性命。

就算今日吴家分家富贵又何如,做人还是不能忘本。

“今日可是在旱天出尽风头,吴伯伯,你说这会不会太过树大招摇。”马上的年轻白衣朝身前的吴家分家主问道。

“少爷境界如此之高,分家虽说高手不如本家多,但好歹也是在旱天跺上一脚都会颤三抖的家族,少爷请放心好了。”吴家分家含笑回道,朝廷素来对商贾没什么好脸色,但到吴家分家这等层次,就算是韩不为守城将军见到都要礼让三分,别看吴家分家主对吴晨如此恭敬有加,自身本就是小宗师水平高手,城里人都说他不苟言笑,要是能得他一句赞扬,不管是旱天文人还是武夫,都欣喜万分,心中生出底气,走路都精神三分。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吴忧柔声道:“就不怕韩不为借题发挥,一下苛刻分家数月银两?”

“一万和八千,对伯伯来说都无妨,儿孙自有儿孙福,能将分家做到如此,子女衣食无忧,也就无愧于祖宗了。”吴家分家主笑道。

“你倒是豁达的很。”吴忧收回目光调侃道。

“跟吴晨老哥对分家的恩情来讲,伯伯能为你做的都是皮毛,就算翻了就翻了吧,就当泡个澡便好。”吴家分家主手牵马绳,朝天上看去,平淡几乎哀求道:“忧儿啊,别怪伯伯逾越,你此次入城,定要将吴晨大哥给带回来,就算当伯伯的,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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