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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龙潭虎穴 449.魔咒

曲终,人至。

林彻仰望,视野中再无其它。

峨峨兮若泰山!

不对,这不是一座,而是王屋与太行。

饶是他见多识广,也忍不住叹为观止,口中喃喃,“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浆……”

“啊?舍人在说什么?奴家没,没听清。”

蓝衣舞姬语声带喘,站在林彻面前似乎有些不安。

“呵呵。”林彻回神,干笑两声掩饰失态,“我说姐姐这衣料似乎不怎么好,都起球了。”

舞姬更加困惑,“起球?哪里?”

慌忙在身上找寻,低头的刹那,明悟过来,不由羞怯,“哎呀,舍人这是取笑奴家么?”

“没有没有,我这是在夸奖姐姐呢。”林彻看起来像个纨绔,继续调笑着,“女子低头不见脚,便是人间绝色!”

舞姬还在思索,但是邻座的忽辛听到了,也很快领悟了,“哈哈,贤弟真是个妙人,女子低头不见脚,便是人间绝色。说得好,说得好,愚兄真是自愧不如啊。”

一旁的蒲崇谟暗自撇嘴,‘还以为这小子多正经呢,这下原形毕露了吧!小小年纪就好色如此!’

“兄长谬赞,小弟涉世未深,不如兄长多矣。”林彻摇头晃脑,一副遗憾状。

“哈哈,好一个未深!”忽辛悟性极佳,很是善于抓住重点,并且学以致用,“临渊羡鱼,不如挥枪直上!哈哈哈,不过贤弟怕是还需一些时日方能长成,此事急不来,哈哈哈哈……”

林彻假作恼怒,“兄长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与兄长说话,把佳人都冷落了,罪过罪过,姐姐莫要站着了,快坐快坐……坐近一些,我与姐姐探讨一下这养生之法……不知姐姐是吃了什么长大的?”

这风月老手的样子,完全看不出一丝演戏的成分,或者,这就是本色出演吧。

林彻身后,虎子和宁小七身边也各自落座了一位女姬。

也不是第一次了,宁小七又是血气方刚正值青春,和那紫衣女姬倒是谈笑自如。

宁小七身型伟岸,相貌也是俊朗英气,让紫衣女姬很是喜欢,不时借着娇笑主动把脸往宁小七胸膛上贴。

这女姬二十岁的样子,比宁小七还大上一两岁,按这时代的标准,妥妥的少妇级别,很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

不过这就是林彻选她的原因,经验丰富,风韵十足,犹如完全盛开的牡丹,这样才足以成为人生导师嘛。

可惜虎子这个不开窍的,注定要辜负林彻的一片苦心了。

这憨货从入席开始就没停过嘴,当那女姬在他身边坐下来后,他倒是抬眼看了一下,然后指着她身前的餐盘,“烧鹅吃么?”

女姬愕然,摇头,“不吃。”

“那我吃。”这货干脆利落地把餐盘搬到自己面前,继续狼吞虎咽。

这时恰好林彻看了过来,女姬只好求助,“舍人,这当如何?”

林彻能怎么办?无奈道,“无妨,别管他,他还是个孩子,饿的话,你也吃点……”

他自己身旁的女姬不由嬉笑,“嘻嘻,舍人,你年纪还没他大吧?”

我不一样。”林彻露出诡异的笑容,“我身子里,住着一个千年老妖!桀桀桀…”

“哎呀,大仙饶命,莫要吃奴家啊。”女姬夸张的颤抖着,却发出了致命的波动。

林彻一个激灵,“哎哟喂,分明是姐姐这妖精想要吃我吧。”

“讨厌,奴家可是本分人,哪里会吃人啊?”

“真的?我不信!你一定吃过不少了……”

林彻意味深长的看着女姬,笑得有些浪荡。

“咦…舍人懂得真多。”女姬媚笑着,“奴家坐下这么久了,舍人都还没问我名字呢。”

“是么?真是失礼了……都怪姐姐的风景太过迷人,敢问姐姐芳名?”

“舍人唤奴家小乔便是。”

“小桥?小桥流水人家啊。”

忽辛正关注着林彻,一听这话,正在下咽的酒水全部喷出,还呛得眼泪直流,“咳咳……咳…不行了,贤弟你太逗了,明明是虎狼之词,偏偏还有一股文雅的味道!”

“兄长,这就是你不对了,小弟可是正经人,怎么可能说什么虎狼之词?”林彻面带不忿。

忽辛笑道,“来来来,贤弟你解释解释,都说人家流水了,正经在哪里?”

林彻忽然醒悟到,天净沙应该还没有出现,马致远这首秋思也还没作出来,自己一不小心又剽窃了。

那只好对不起了,反正都是惯犯了,多一次也不算多,“小弟正和小乔姐姐研究诗文,念上一句很正经啊。”

“诗文?哈哈哈,要令人信服,总不能就一句吧,全文念来,愚兄就承认是错怪你了,并且自罚三杯,如何?”

忽辛这重注一下,在场众人全都注意过来,连阿普杜拉都在舌人的讲解下来了兴趣。

“嘿嘿,兄长这又何必呢,三杯酒下去,怕是要醉死过去呢。”

“贤弟莫要推搪,三杯而已,愚兄受的住,倒是贤弟,若是念不来,喝上一杯可好?”

“既然兄长坚持,那小弟只好从命了,其实也不算是诗词,而是一首小令。”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林彻话音一落,整个雅间一片寂静,除了某个憨货的咀嚼之声依然持续。

忽辛惊讶得合不上嘴,完全不敢相信,居然真是诗文,而且言简而意丰,连他这半个老外都能体会到其中悠远的意蕴。

蒲崇谟的诗词水平比常人要高一点,毕竟他叔叔也算是个诗人,不过他早就见识过林彻的‘才华’,也没有过于惊讶,只是不得不承认这又是一首足以流传后世的佳作。

至于两个真老外,那是实实在在的不懂,沉默是因为跟风。

而场中诗文欣赏水平人均中上的,反而是这些以色娱人的女姬。

她们此时望向林彻的眼神,简直在发光。

小乔紧贴上来,抱住林彻的胳膊,“舍人,这是你自己所作么?”

这峡谷着实有些深,简直能把林彻半个身子都埋进去。

“不是,我是听说的……”

“你好坏哟,奴家才不信呢。”

“爱信不信!”林彻从峡谷挣脱,摊手。

可这小乔仍然一脸兴奋,大声说着,“舍人一定是因为我的名字才作的吧……”

额,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说得也没错。

林彻只能默默的替这首秋思心疼,不过也就那么片刻,毕竟他又不是真的作者,“随你怎么想。”

典型的渣男心态啊。

但别人只以为这是才子的不在乎。

这时候,别的女姬对小乔那是羡慕嫉妒恨,眼红得不得了。

虽然小令算不得正经诗词,这格律也似乎前所未见,但读起来却顿挫有致、韵调优美,而且文化这事,意境才是最重要的!

能和这样的佳作绑在一起,那是多少青楼女子的梦想,那意味着从此身价蹿出天际,不再是一般的女姬了,而是要‘加钱’的女姬。

“哈哈哈,愚兄还是小看了贤弟啊,贤弟竟然如此深藏不漏!愚兄输得值,输得心服口服!”

忽辛举起酒杯,哐哐哐就是连干三杯,端是豪情万丈。

不过这忽辛的酒量还真没有吹牛,喝完之后,竟然也就是稍微有点大舌头,情绪反而更高了。

气氛再上了一个台阶,几个男人喝得有点多,愈发放浪形骸起来。

可是那些女姬却都眼巴巴的盯着林彻,若不是小乔像只护崽的老母鸡一般张着羽翼,她们怕是都要上来抢人了。

反倒是林彻,因为不喝酒,得到了一时宁静,不由有些走神。

回想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每次去类似青楼这样的地方,最后都免不了打打杀杀的,仿佛是个魔咒一般。

今天倒是一切平安,看不出有任何意外发生的端倪。

‘之前一定都是巧合,我就说嘛,上辈子去那么多次都没事,没道理这辈子都该倒霉啊。’

可惜,有些事就是经不起念叨,林彻这边念头刚落,外面就传来喧哗打闹之声。

“南蛮子!南蛮子!快给我出来!……”

得,不用问,这声音除了忽笃怯迷思不会有别人了。

‘卧槽,这蛮丫头怎么会来这种地方?额!好像还是来找我的!’林彻眉头大皱。

其他人也不明所以,他们没想到有人竟敢在惜春楼闹事。

要知道能在中都城做大做强,自然有着深厚的背景,来这闹事那不是嫌命长么?

正玩得高兴,突然被搅扰,忽辛自然不痛快起来,脸一耷,向随从沉声吩咐,“给我把那不开眼的丢出去!”

“慢着。”蒲崇谟急忙劝阻,“公子莫急,这恐怕不是一般人,不然也闹不起来啊,还是看看再说。”

忽辛只是喝得有些迷糊,听蒲崇谟这么一说,立刻也意识到了,“嗐!此言有理!差点莽撞了,多谢崇谟兄提醒。”

这时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接着雅间的房门就突然被踹开了!

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一身戎装的董不花踏了进来,在人群中找到林彻后,眼神传递过来,‘贤弟,哥哥帮不了你,你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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