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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洪荒十三戒的由来

林天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身下的人造沙滩上,还残留着淡淡阳光的气息,游泳池旁边,几个女孩穿着比基尼围成一圈,对着天边的落日出神,落日的余晖照在她们身上,彰显出一片金色的美。

林天站起来,抖了抖衣服上散落的沙子,看着天边一片虹霓。

“给,喝点吧。”何玲提了一瓶可乐过来扔给林天。

“你这家伙,这么多美女穿比基尼给你看,你居然也能睡着。”何玲看着林天,幽幽道。

“这确实是个意外。”林天尴尬的道。

何玲看着林天,心里思绪跌宕。

这家伙还真是猜不透。

何玲想。

感受着手里的异样,林天低头看了一下手心的戒指。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顿时林天被吓了一跳。

睡觉前还好好的三枚戒指,此刻却只有一枚还端端的趟在林天的手心,剩下的两枚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咦,我刚才睡觉的时候有人来过吗?”林天皱了皱眉头,问道。

“没有啊,再说了,这院子别人也进不来啊。怎么了?”何玲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林天。

“没事,就是觉的有些不对劲。”林天说着在何玲的身边坐下来,拿起手里仅剩的一枚戒指仔细的端详起来。

这枚戒指通体黑色,不过奇怪的是,看起来这黑色中,仿佛有淡淡的光芒透出一般,戒指前端宽大,向后则变的窄小起来,在戒指宽大的部分,隐隐约约透着一个图案,不过由于戒指是黑色的原因,这个图案很模糊,几乎不能分辨上边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天看着手里这个黑不溜秋却仿佛透着点点白光的诡异东西,这分明不是前面三枚洪荒神戒中的任何一枚,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拿着手里,那熟悉的冰凉感还在,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落日的余晖照在游泳池面上,透过湖水反射而来的光芒,慢慢的向下,打在戒指上。

林天眼睛一闪,只见手里黑色的戒指,在这光芒的照射下,慢慢的移开,一个居然再次变成了三个。

况且这三个的色泽,和原来三个一模一样。

这三个东西原来是这么来的,林天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湖光一闪而过,林天再次看手里的戒指的时候,发现却还是一个。

将戒指戴在手上,林天心满意足的站了起来。

晚上,吃过晚饭,林天刚想上楼去睡觉,这个时候门铃却响了。

“谁又在网上买衣服了?”林天在大厅里喊道。

“不是我,我这个月的工资都给信用卡还款了。”何玲苦着脸道。

“也不是我,我网盾丢了。”楚雪从二楼房间里探出来,摇摇头。

“那是谁啊?”林天疑惑道,秦子墨刚回来,显然不可能,沈雨柔就更不可能了,这妞这几天连电脑都没碰过。

林天站起来,走出院子里在指纹机上面输入指纹,打开门,发现外边站着一个快递模样的人。

“您好,您的快递。”那人将东西递了上来。

林天接过东西,粗略的看了一下,发现寄件人居然是陈玄武。

这个时候,陈玄武居然寄东西过来,这让林天大吃一惊,匆匆的签了字,谢过快递员之后,迅速的关上了门。

手里的东西沉甸甸的,从外形上感觉,应该是一本什么书,难道师父真的这个时候给秘籍了?

林天自嘲的笑笑,怎么可能,就算真的有所谓的秘籍,距离龙榜初赛只有两天,这东西会有用?

林天拿着手里的东西走进大厅,发现大家都在忙,于是便一个人上楼,径直走进卧室,这才打开了手里的快递包裹。

包裹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霉味铺面而来,林天拿起包裹放在桌子上,看到里面放着一本发黄的书,在书的上面,放着一封信。

没有管那已经发霉的书,林天拿起手里的信看起来。

“林天,如果猜的不错,今日,你手上的洪荒神戒已经开始融合了。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洪荒十三届的秘密吗?我想了想,今天还是告诉你吧。

当然,在说戒指之前,我必须先讲一个故事给你。这个故事牵扯到一个遥远的种族——血族,对于这个种族,你可能会很迷茫,但对于他们种族中的某些成员,很多人都很熟悉,包裹大家耳熟能详的吸血鬼,西洋僵尸,这些都出血族。

当天,西方伊甸园亚当和夏娃初尝禁果之后,生下两子,分别为该隐和牧羊人。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牧羊人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而经营田园的该隐,奉上的只有青菜和萝卜。使上帝有些略微的不满。该隐因此而愤怒的谋杀了弟弟,因而受到上帝的惩罚,被贬落红海,遇上了因为不满上帝而欲跳红海的夜之魔女莉莉丝,莉莉丝教会了该隐如何利用鲜血让自己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出了第二代吸血鬼,并由他们产生了第三代吸血鬼,也就是该隐的十三个孙子,他们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后来他们叛离了第二代吸血鬼并将他们灭口,成功的成为了于神有同等力量的异族,也就是血族。

当然,如果血族一直盘踞西方的话,或许他们今天还会依然存在,只是这十三吸血鬼称霸西方,与神同齐之后,开始不满足于自身的地位,不断的向东方的神灵挑衅。

当时东方也处于混沌初开之际,创世元灵带领着他的四大弟子鸿钧老祖、混鲲祖师、女娲娘娘和陆压道君亲自出手,诛杀了挑衅的十三吸血鬼。

但这十三吸血鬼的神力极大,就连当时的创世元灵,都无法将他们彻底消灭,故在存放万年之后,交由鸿钧老祖和他的三大弟子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四人合力将十三吸血鬼的尸骨炼化,变成了十三枚戒指,这十三枚戒指最后被元始天尊命名为洪荒十三戒,沉落天涯四方,用于宣示洪荒时代胜利,保民祈福。

世事沉浮,洪荒十三戒消失在神州大陆,古今修炼之人,无一不为之疯狂,可是没有一人能寻觅丝毫踪迹,所以一直以来在修真界,这枚戒指都有天命之称。

只是最近几年,不知为何,沉寂四方的洪荒十三戒突然神秘出现,在修真界掀起一场渲染大波,老头子我虽不知你为何会有三枚洪荒神戒,但此物威力极大,而且上边沾有极强的吸血鬼怨念,因怕你被怨念吞噬,古赠与你《灵宝鉴》一本,是以佛力压制邪恶之力,以防日后成为吸血鬼怨念附身之邪灵,切记切记。”

结尾是——师陈玄武。

这东西居然是吸血鬼留下的。林天有些吃惊的端详着手里的戒指,要是被西方的吸血鬼知道自己把他们的祖先戴在手上,他们会不会找过来把自己也变成吸血鬼?

林天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惊恐的想法,按照陈玄武说的,目前最重要的,是压制体内的吸血鬼毒气,不要让自己变成吸血鬼,至于寻仇,以后再说吧。

将信放在一边,林天拿起那本已经发霉了的书。

《灵宝鉴》封面上,用毛笔书写的三个大字依然清晰可见。

书的书写格式还是从右向左,从上到下,不过字迹清楚,而且都是简体,看来是近代的翻抄本。

林天大概浏览了一遍,发现书分为几个层次,分别涵盖佛家九字真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每一字真言又分别对应一个佛家手印,分别为大金刚轮印、不动根本印、外狮子印、内狮子印、外敷印,内敷印,智拳印,日轮印和宝瓶印,越往后,印的威力越大,相应的所需要的修为也就越大。

而以林天筑基期的实力,只能勉强施展出不动明王印和大金刚轮印。

照着书上的样子,林天慢慢的掐了个手印。

“金刚萨捶心咒”

“综天地灵力——降三世三昧耶会。”

“不动明王印,哞~”

林天嘴里发出一个奇怪的声音,双手内扣,手心侧翻,一个奇怪的弧度,然后食指如闪电般前伸。

随着这个动作,林天右手的食指上,一个散发着闪闪金光的卍字瞬间从手指上爆射而出,砸在林天对面挂着的画上。

在林天目瞪口呆的眼光中,那被卍字击中的画略微的摇晃了一下,恢复了平静。

“这就是佛祖的不动明王印?连个蜡烛都吹不灭。”林天看着墙上的画,有些泄气。

“绝妙的否家手印,居然在你这家伙手里变成了这个样子。”这个时候,门突然开了,一个人影鬼魅般闪进了房间内,随即又马上关上了门。

林天一看,沈雨柔居然跑了进来。

“你来干什么?”林天撇撇嘴。

“我来看看你这家伙是怎么糟蹋佛家手印的。”沈雨柔有些幸灾乐祸的道。

“是吗,你这么说我很不爽。”

“哦,嘻嘻,我就要你不爽,只要你不爽,我就爽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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