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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啰嗦”,作出的狡辩

关于我写的文字啰嗦,我不得作出狡辩。

在成功学大行其道的时候,我就瞧不上这类东西。

后来,出于好奇,我到书店买了一本《人性的优点》,还因此被朋友嘲笑,买到了盗版书。所以只能偷偷在家翻看,不好意思拿出来现眼。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它是正规出版的图书,名字也没印错。

我记得当时读到林肯写给米德的信,令我浑身一阵颤抖。因为我惊奇地发现,这位伟人所展现出来的行为方式,竟和我的行为方式如此相似。

于是乎我冒出个想法,我想写本书,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人性的光辉》。

可惜动笔写了几万字,还不及描写林肯总统的几千字具备感染力。通篇看起来都是些机智的对答,顶多被叫做抖机灵。

我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原因。

“林肯总统在当律师时,有一次出庭,他走上讲台,把外套脱了穿,穿了脱,如此五六次,用来讥讽对方律师反复陈述论据的行为,让听众笑得前仰后合,还被人盛赞。”

如果我把段落里的林肯总统改成唐海波,那么这段文字就不会那么有效果了。因为唐海波不是某位历史伟人,他是我二叔。

我书中的人物,全都是类似于我二叔的普通人。他没有出生在武学世家。虽然我听我奶奶说过,我祖太爷可以抬脚跳上房顶,但也就仅此而已了,绝没有到达金丹强者的地步。根据我对我二叔武力值评估,他可能是继承了一丁点武学基因的,可也全部都被用到养家糊口上,根本没时间去修炼。

对于描写这类的普通人,他们的行为如何配位,是我花最长时间思考的问题。

因此,当我描述一个人能随手掀翻汽车时,一定要解释他先前得到过一本秘籍,也会说明秘籍藏在悬崖下的山洞里,更要说明捡到秘籍的人怎么确定它是秘籍,为什么会照着它来修炼,而不是用来擦屁股。毕竟那是在悬崖下,很难找到几张纸。

所以,合理的动机和完整的逻辑是我文章啰嗦的主要原因。当然,这也与我缺乏写作经验有很大关系。

我过去很喜欢写这样的句子,“满山满谷果压枝,满眼满树胭脂红”,用这14字描写一片桃林。但在长篇叙述中很难使用,也很不容易理解。对于一目十行的读者来讲,它们无疑是阅读的负担。

我也在调整我的书写习惯,慢慢积累写作经验,好在我反复阅读新写的章节时,发现啰嗦的毛病少了一些。

以上,是我关于啰嗦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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