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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公爵的密室

尖刺流星锤晃了几下,被李业栩用剑停住。

“这里应该是四楼卧室上的夹层。”李业栩说道,他看了看四周的箱子柜子和头顶的房屋轮廓说道。

“这个地方怎么放了这么多东西,他是怎么拿进来的。”徐未明看着这些箱子疑惑道。然后躲到一旁,用刀挑开了一个柜子的门。里面是一些书卷,未明随意拿起一本翻了翻,发现上面仅仅是一些书装更加精美拉丁文文学作品罢了。

然后就把目光放到了陈列架上。陈列架上挂着一整排的武器,从装饰华丽的长剑到朴素却看起来非常凶狠的战刀,应有尽有。

“哇,业栩,你来看看这儿,先别看箱子了。”徐未明看着成排的武器兴奋了起来。没有一个战士不喜欢优秀的武器,而且面前的武器看起来样样是精品。

“我看到了,你先慢慢选你的。”李业栩正在捣鼓一个精致的铁箱子。

一柄长剑放在了武器架上最为显眼的位置。皮质的软剑鞘包裹着剑身,只露出了护手和剑柄。徐未明双手从架子上捧起了那把剑,沉甸甸的手感让人觉得舒服。

“这把剑的装具也太奢侈了吧!”徐未明仔细得端详着剑柄。肩膀的护手和配重球虽然只是没有镶金银的钢铁,但是上面雕满了花纹。护手的两端渐变窄,若是在战斗中使用这把剑,甚至可以用护手插进敌人头盔的眼缝杀死他。

稍稍费力得把剑推出护手,雪亮的剑身带着一条剑樋将整把剑的美观程度又提上了一个台阶。剑刃不起眼的一处,用德语留下了一个落款——纽伦堡·马克西姆。

“业栩,这剑我觉得你能用。拿走吧?”徐未明抱着这把剑,沿着口水。“先放着我一会儿来看。”李业栩继续翻弄着箱子。

未明用右手将剑平举,然后将左手放在了剑护手的前方剑刃上,慢慢得寻找着这把剑的重心。大约是护手前十二厘米左右,大概三斤多的重量配上十二厘米的重心,这把剑应该会非常适合应对来不及穿甲时的战斗。

在长剑的下方,放着一排各式各样的单手武器,这些武器看上去一支比一支贵。放下了长剑,徐未明取下了一把在手柄处镶嵌了镶嵌了一块红色宝石的短剑。这把短剑约有七十厘米,剑刃很窄,体积小非常便于隐藏。未明拿着短剑在一旁的纸卷上的轻轻一划就削下了大量的纸屑。

“好东西,我收下了,感谢安德烈家族。”未明边说边把剑收好,把剑鞘上的环扣在了自己腰间的皮带上,然后挑选下一把。

未明的眼光停留在了一根页锤上(权杖,Mace,和欧洲的页锤是一个意思)。这柄页锤的结构非常简单,一个六棱的中空锤头里连接着一根线条优美的八棱木杖。锤头上打着一木一铁两个楔子,这样锤头不会在高强度战斗中掉下来。说是页锤,其实锤头的六瓣棱片都开了刃,这样可以保证在对付不论有没有穿甲的敌人时都很有用。但是目前这根页锤跟李业栩和徐未明两人的战斗节奏都合不上拍,就算拿走了充其量也是个小玩具罢了。

李业栩停下了手里的事情,把铁箱子摆到一边,朝着武器架走去。他早就看上了一把战刀,一把外观相对质朴的单手刀。他走上去拿起了那把刀。

这把银亮的战刀在欧洲有自己的名称,叫索普“Thop”。长约九十厘米,重有三斤,刀刃看上去宽厚有力。在外观上有着和宋代仪仗长杆刀相似的刀条,可刺可砍。李业栩挥了挥这把刀,耍出了一个刀花。

“不错。”说着,他毫不客气得把刀挂在了自己的腰带上。

“那个铁箱子你去看看能不能开启,我觉得那里面是公爵走之前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怪沉的,里面可能是钱。”李业栩对半天打不开的箱子里面装的东西充满了好奇。

“好嘞,我说你怎么摆弄了那么久,原来是打不开啊。”未明笑着轻蔑道。拿出了那套溜门撬锁的家伙事儿,三两下就听见了锁芯被撬开的声音。

“哇,这么多?”未明激动得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李业栩凑过去看了看,里面内衬垫上,一指长两指宽的金条放了有十根。

“拿五根,然后把锁还原关上。”李业栩说道。

“为什么只拿五根?不全拿走吗?这些黄金说不定足够当我们回去的盘缠了。”未明说道,听到了李业栩的意见对不能全拿走感到了惋惜。

“首先我们不能拿太多,不然格林家族的人会有意见。那么多黄金我们也不好脱手,在外面被人盯上了就会有不少麻烦。而且就我们这样,怎么回去?多半会死在半道上。”李业栩说出了他的顾虑。

收拾好了东西,再带走一些作为消耗品的刀和斧,两人就准备下楼。

“等等。”李业栩想起了什么。

“怎么了?”未明问道。

“清理一下地上的石灰粉,然后把弩箭归位。重新布置好,流星锤不用管。”李业栩说道。

“为什么?你要掩盖痕迹吗?为什么要留下流星锤不归位?”未明不明。

“走点心呗,让格林家族的觉得这里是被那些佣兵打开的,流星锤荡下来还能提醒一下他们这里还有陷阱。这样不至于落下坑雇主的把柄。再说了,这里还有不少好东西,总不能我们蹚过了陷阱,让他们白拿吧?”李业栩说道。

“好像有几分道理。”

......................

出了安德烈公爵的书房,两人回到了自己放行李的地方,然后把刚刚搜刮来的东西藏了进去,随后若无其事得去底层厨房找了些东西吃喝起来。

此时城外的进攻营地已经被拆除,所有的雇佣兵除了被李业栩派出去充当探马的骑兵之外都驻扎在了城内。

战场的味道其实在第二天会更不好闻。但是内城已经被清理过,所以还会好些。城堡里原本的农妇和女仆正在给士兵们准备食物。

李业栩在城楼上命人摆了小桌子,摆上了一些酒食惬意得享受着,对风中的血腥味浑然不觉。徐未明更是不在意,拿起餐刀将一些腌制的猪肉和香肠切成片,然后擦了擦手,从一旁拿起了两双...筷子。

筷子是他们来到这片土地的时候自己做的。来到这片土地两年,他们还是不喜欢这里的刀叉。在他们的观念里,这里的人吃饭都用刀叉甚至直接上手非常没有教养,吃相也很难看。

李业栩刚坐定,吃了没几片肉的时候,城门边想起了号角声。

李业栩对这种号角有着不太好的印象。每次吹号角不是要打仗就是有特殊情况。好不容易闲下来吃个饭,号角就想了。

他站了起来,把单脚踩在垛口上好让自己看得更远。

号角还在继续吹,外城大量的士兵看不见外面的情况,但都已经停下自己的事听从自己队长或者首领的命令拿起武器列队。

“Cavalry!”最远的地方有人这么喊了一声,然后每隔一段就有同样的喊声向后传。

Cavalry就是骑兵的意思。等李业栩刚反应过来,就看见远处的林间老路上,一队骑兵疾驰而来。

随着距离接近,李业栩看清了骑兵的骑枪上有绿色的旗帜,身上也穿着绿色的罩袍。

“是格林家族的骑兵。来得那么快。”李业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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